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于进一步的保障。切实解决着老百姓大病医疗负担问题,生动演绎着保险作为经济“助推器”、社会“稳定器”的角色。
一、优化政策,扩大保障范围。为进一步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扩大大病保险的覆盖面,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放宽至医疗救助合规费用。大病保险保障儿童白血病、重性精神疾病、肺癌、食道癌、肝癌、直肠癌等30种基本疾病,同时保障范围扩大至门诊特殊慢性病、双通道谈判药品、大额意外伤害等。
二、互联互通,优化结算流程。平台实现对接,医保经办机构和商业保险公司实现数据共享,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出院即时结算报销,减少资料传接,精简结算经办流程,使大病保险补偿管理更规范,理赔支付更及时,让参保群众享受到更优质的医保服务和更高效的医疗保障。
三、上下联动,完善赔付制度。坚持以“为民办实事”为出发点,全力以赴做好辖区内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让民生更有温度。加强部门协作,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市区医保部门、承保大病保险商业公司,上下联动。定期总结大病保险项目运行情况,对目前大病保险项目运行趋势进行评估预警,并提出工作建议和对策。统一相关政策口径,实行赔付月通报制度,及时解决理赔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截至今年9月底,累计保障待遇33336人次,累计补偿5107万元,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支付比例为8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