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淮安区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通过强化定点医药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不断规范医保基金使用行为。一是强化宣传学习。定期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相关政策法规学习和培训,增强遵规守纪意识;二是不断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三是明确专人负责。每个定点医药机构至少明确1名同志专门负责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工作,配合医保部门审核和监督检查;四是开展自查自纠。定点医药机构组织人员开展内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五是规范服务行为。切实做好就诊患者和购药人员医保身份核验、医保目录适用认定、记录和检查检验报告存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