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实现跨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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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0 作者:朱文豪 梁玉 浏览:

        今年以来,烟台市医保局将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攻坚项目,烟台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在就医地支持跨省普通门诊结算的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只需要支付个人自付金额即可,无需两地奔波报销。    
 
        同时,作为就医地,烟台市大力推进本地定点医疗机构接入门诊费用跨省结算平台,方便外地参保人员在烟台市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门诊费用。目前,烟台市196家定点医疗机构已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已提前实现每个县至少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目标,在全省率先实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覆盖和县级行政区域全覆盖,是全省目前唯一一个实现“两个全覆盖”的城市。外地来烟人员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在烟台市任一家门诊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费用的直接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的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报销政策执行参保地规定。异地发生的门诊费用和本地发生的门诊费用合并计算,共同使用居民门诊统筹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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