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医保惠民政策(二)

分享到

2018-03-12 作者:黄高伟 浏览:

    “我今年40岁,往前补了10年,再缴纳15年,我就可以享受退休医保待遇了!”,1月19日,刚办完参保缴费手续的市民金女士在市医保中心对记者说道。
    在今年的两会上,“深化医保惠民”被作为十件为民实事提出,其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出台优惠政策让更多人享有更高医疗保障待遇。为此,市医保中心通过深入走访调研、数据分析,筹备6个月,终于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我们的管理系统也已同步开发到位,已有几十位市民顺利办理手续,近期我们将通过媒体广泛宣传,让更多的人尽早加入到职工医保序列!”市医保中心副主任冷新星说。
    “像金女士这种情况,如果按照旧政策,其应该先连续缴费至50周岁,然后再按照2028年的标准一次性补缴15年,届时的标准我们说不清会是多少,较现在翻番也有可能”,市医保中心职工医保科科长吴文琴说,“按照现在的优惠政策,金女士可以按照今年的标准先往前补10年,再正常缴纳至55周岁,这样共计25年,届时就不需要补缴了,如果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调整,她就可以享受退休医保待遇了!”
    在谈及自己为何在此之前未参加本市任何医疗保险时,金女士坦言道,既未在外市参保,也未购买任何商业保险,主要是自己身体不错,这些年也未曾发生过什么医疗费用,保险意识也不强,就这么稀里糊涂的在无医疗保障的状态下过了这么多年。“这次主要是看到了医保中心的‘全城搜’‘健康路上医保同行’活动,让我感到健康保障非常重要。在家人的支持下,我就来到了医保中心,居然还让我赶上了这么大的优惠,少缴了不少钱!”
    市医保中心主任陆纪云告诉记者,“针对未参加任何医疗保险的群众,我们设置6个月的办理优惠期,一是放开超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可参加职工医保的限制,补缴一定费用即可;二是未超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可享受往前补缴的优惠,让医保政策更接地气,让参保者更方便更实惠!”

推荐阅读

热点排行

  • 微信公众号

  • 手机站

《中国医疗保险》杂志社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35491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23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