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技工教育事业三年发展规划(2009年—2011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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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5 作者:中国医疗保险 浏览:

甘政办发〔2009〕19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甘肃省技工教育事业三年发展规划(2009-2011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十一月十六日

甘肃省技工教育事业三年发展规划(2009年—2011年)

  2009年—2011年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充分发挥技工教育对促进就业和服务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确保我省技工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意见》(省委发〔2006〕19号)、人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8号)和今年全省人才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制订我省技工院校2009年-2011年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四抓三支撑”的总体工作思路,以服务甘肃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提高劳动者的就业创业能力、工作能力、职业转换能力为目标,以市场需求和就业为导向,实现劳动者的有效和稳定就业,为工业强省战略的实施提供技能人才支撑。贯彻“政府引导、行业主管;企业主办、校企联合;社会参与、突出特色;市场导向、服务就业” 的办学方针,着力推进技工教育办学思路、办学体制、培养机制、培训模式转变和创新,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提高全省技工院校的办学质量、水平和层次,扩大办学规模,增强办学实力,加快培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技能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竞争能力,全面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为全面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实现甘肃振兴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目标任务
  (一)加快院校建设,扩大办学规模。加快技工院校建设,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形成区域技工教育合力,提高技工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增强办学实力,原则上在各市、州和省内重点行业至少建立1所在校生数达5000人的省级以上重点技工院校。每年在不少于5个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新建、改建、组建技工学校,建设县域企业职工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基地,打造农村新生劳动力提高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的主阵地,为发展县域经济服务,促进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到2011年,根据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要求,使全省技工院校稳定在80所。重点建立6个以上技工教育集团。技工院校在校生规模达到18万人。建成在校生万人以上的院校2所,在校生5000人以上的院校18所。在现有普通技工学校、省(部)级重点、国家级重点、高级技工学校的基础上,通过自我发展与政策扶持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重点改造和升级12所普通技工学校,使省(部)级重点技工学校达到15所;改造和提升9所省(部)级重点技工学校,使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达到15所,高级技工培养达到20%;改造和提升9所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使高级技工学校达到15所,高级技工培养达到在校生总数的30%以上;改造和提升8所高级技工学校,使技师学院达到15所,高级技工和预备技师的培养占在校生总数的40%以上。全省技能培训规模达到100万人以上。
  (二)调整院校布局,服务经济发展。根据我省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对技工院校布局进行合理调整,东部以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业为主,中部以汽车、石化、轻工、物流和服务业为主,西部以钢铁、有色金属和旅游服务为主。扩大学校培训规模,提高办学层次。对有一定规模和发展潜力的技工院校予以重点扶持,使之成为当地职业培训的龙头。各行业创办的技工院校要打破行业界限,进行合并和重组,扩大办学规模,实现资源共享。对企业创办的技工院校继续给予政策扶持,充分发挥其资源优势,为社会培养实用人才。
  (三)科学设置专业,提高办学水平。各技工院校要适应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需要,灵活调整专业设置,增加传统专业科技含量,注重新兴产业的专业设置。要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面向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需求,每个技工院校都要拥有若干个适应经济发展、办学成果突出的示范专业。专业设置围绕市场需求,重点办好软件技术、数控技术、汽车应用与维修、电子技术应用、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技术应用、现代物流、影视动漫、旅游服务与管理等市场急需人才的专业,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确立100个主体专业,发展40个特色专业,重点建设60个骨干品牌专业,特别要在培养高精尖、科技含量高的实用型、复合型人才上下功夫。以初级工培训为基础,中级工培训为主体,高级工、预备技师培训为主导,进一步完善多功能、多层次的技工培训体系。注意扩展技工院校的技工教育功能,把技工院校建设成为集职业需求预测、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技能鉴定、职业介绍于一体的多功能的综合基地。
  (四)争取项目资金,加大教育投入。各级政府都要加大对技工院校的资金投入,加强技工院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拓展技工院校发展的融资渠道,探索国有民办、民办公助、股份合作等形式办学,努力实现技工教育投入多元化,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办学,各类型技工院校协调发展的格局。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世界银行贷款和国债资金,支持技工院校发展,到2011年使全省技工院校办学条件普遍得到提高和改善。
  (五)实施特别培训计划,保证就业稳定。围绕就业需求,依托技工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集中对困难企业在职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对失去工作返乡的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促进其实现转移就业或返乡创业;对失业人员(包括参加失业登记的大学毕业生、留在城里的失业农民工)开展中短期技能培训,帮助其实现再就业;对新成长劳动力开展储备性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使参加培训人员80%以上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努力提高劳动者就业、再就业和创业能力,保持就业局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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