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医保监管条例草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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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1 浏览:





据中国政府网,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今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确定了医保部门、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等的权责,规定按照便民原则,强化医疗保障服务,及时结算和拨付医保基金,提高服务质量,要求加强监管和社会监督,严禁通过伪造、涂改医学文书或虚构医药服务等骗取医保基金,对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责令退回资金、暂停医保结算、罚款、吊销定点医药机构执业资格等加大惩戒,管好用好医保资金,维护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

 

医疗保障是关乎民生保障需求的重大制度安排,也是一个涉及关系复杂且明显有别于其他保障制度的多层次保障体系。作为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的第一部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将改变我国医疗保障制度过去长期处于政策治理的局面,在医保法制化道路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我国医保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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