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部署整改山西大同医保中心拖欠医保费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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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9 浏览:

5月7日,国务院“互联网+督查”曝光台上线,发布了第一起通报——“关于山西省大同市医保机构拖欠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费用问题的督查情况通报”,山西省大同市存在两级医保中心互相推诿,拖欠百家药店结算费用达1500多万元,同时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不到位等问题。5月7日下午,国家医保局党组召开会议,认真分析督查反映的相关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会议认为,这是一起地方医保部门不作为、慢作为的典型事件,充分反映出部分地区医保部门宗旨意识淡薄,工作中仍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暴露出一些地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还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等现象。

 

会议要求,山西省医保局对督查反映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切实改进和提高医保经办服务水平。全国医保系统都要从中汲取教训、敲响警钟,并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加强行风建设,强化执政为民的理念,切实担负起窗口部门的服务责任。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机构改革期间经办服务有序衔接。要重点梳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放管服改革带来的变化。要运用好“互联网+督查”等手段,主动接受监督,对反映集中的问题抓紧在制度上切实整改。
 

5月7日,国务院“互联网+督查”曝光台上线,发布了第一起通报——“关于山西省大同市医保机构拖欠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费用问题的督查情况通报”。

 
 
 

4月22日,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收到首条问题线索

反映山西省大同市市区两级医保机构互相推诿,拖欠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结算费用,导致该市平城区100多家药店流动资金枯竭,面临倒闭。

 
 
 

随即,国办督查室派员赶赴山西省大同市开展实地督查

督查发现,这是一起地方政府有关单位不作为慢作为、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典型案例。

 

大同市医保中心在多次督促未果的情况下,既没有采取更有力措施积极推进,也没有按照山西省医保局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平城区2019年医保费用代理结算工作,而是与平城区社保中心互相推诿,对群众的诉求视而不见。

 

平城区社保中心从2018年10月到2019年初,对承接两定机构协议化管理和费用结算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有令不行,能推就推,能拖就拖,不把上级机构要求和群众利益放在心上,属于典型的不作为慢作为。

 

督查组还发现,截至2019年4月,大同市医保中心仍在变相实施国务院已明令取消的“两定机构审查”审批事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

 
 
 

整改:截至4月30日21时已全部完成177家药店费用结算工作

国办督查室实地督查后,大同市政府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截至4月30日21时已全部完成177家药店费用结算工作,除按照相关规定暂扣10%保证金外,共计结算1402.37万元。相关政策不落实整改工作仍在进行中。

 

通报全文:

 

关于山西省大同市医保机构拖欠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费用问题的督查情况通报

 

 

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面向社会征集四个方面问题线索或意见建议:

 
 

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线索;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线索;

 
 

因政策措施不协调不配套不完善给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带来困扰的问题线索;

 
 

改进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

国务院办公厅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督促有关地方、部门处理。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带有普遍性的重要问题线索,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将直接派员督查。经查证属实、较为典型的问题,将予以公开曝光、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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