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访谈 | 新时代下,“保基本”和“可持续”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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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9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作者:张秀坤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浏览: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已经从过去的有没有,转变为好不好、优不优。在此时代背景下,更加需要准确把握保基本的内涵,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确保医疗保障事业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稳步前行。

 

医保制度建立之初,国发〔1998〕44号文件明确医保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建立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其基本原则和主题思想就是保基本和可持续。

 

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相继建立,保基本的外延由保障职工群体的基本医疗需求拓展为保障全体国民的基本医疗需求。从内涵来看,保基本指的是保障内容层面,强调最为基本的医疗需求,是在一定经济社会和医疗技术发展水平的特定历史阶段下,疾病治疗必需的、医疗技术可及的、经济上可承受的医疗服务需求。可持续则是指在保障能力层面,要按照筹资规模确定保障内容和待遇水平,确保医保基金实现收支平衡、制度可持续发展。

 

保基本和可持续在发展中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坚持保基本,牢牢把握保障边界,避免超基金负荷能力支出,才能为可持续创造条件;同时,保基本的具体内涵则伴随制度的持续发展而不断丰富,例如,随着国家药品谈判制度的建立和基金负荷能力的增强,以往曾被排除在基本保障范围外的多种肿瘤靶向药品被纳入了保基本的范畴,正是在坚持保基本的原则下,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为百姓带来红利。

 

因此,将保基本和可持续作为医保制度的指导方针,既与社会生产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又避免了西欧资本主义国家保障泛福利化对经济增长的拖累和影响,为解决医疗保障这一世界难题贡献了中国智慧。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在保基本和可持续方针的指导下,我国医保改革取得了辉煌成就,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保障范围不断扩大,待遇水平不断提高,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异地就医结算、抗癌药纳入医保等举措极大地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但是,我们仍然应当清醒认识到,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面对人民群众对于健康的向往和基本医保的期望不断增强,新时代医保仍应必须牢牢坚持保基本和可持续不动摇,正确认识保基本和可持续之间的关系,以发展的眼光认识保基本和可持续。既要防范无视保障能力和可持续发展,将保基本泛福利化,认为基本医保可以“包打天下”“一保通吃”,又要抵制无视医疗技术进步和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变化,盲目将保基本矮化、弱化。

 

新时代医保事业坚持保基本和可持续,应当关注和做好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推进医疗保障立法。从法律层面明确基本医保的功能和内涵,明确政府、企业、个人在医疗保障中的责任和权利义务,完善全民参保体系,努力让每位公民都享有医保。

 

二是关注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两项医保制度平衡。城乡居民医保应当更加关注儿童、学生、未参保老年人及弱势成年群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两项制度的“逆向选择”。同时,加快推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步伐,实施更高保障水平的门诊统筹,更好发挥医保基金的共济功能。

 

三是严格在国家基本医保制度框架内及相关准则下开展保障。坚持基本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目录管理制度,落实国务院部署,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的门诊保障工作。

 

四是严格落实国家即将出台的待遇清单制度。明确待遇调整的边界、政策调整的权限、决策制定的程序,将超出基本医保可承受能力的合理保障需求,纳入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非基本医保体系中予以解决。

 

五是确保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建立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支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健全风险预警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发挥“两定”服务协议作用,探索区域内医保定点机构规划管理,建立供需平衡、鼓励竞争、择优选择、动态管理的定点管理机制。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明确执法主体、部门责任,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原标题:新时代医保应始终坚持保基本和可持续不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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