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全国社会保障学术大会在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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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5 来源:中国社会保障学会 浏览:

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设高质量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五届全国社会保障学术大会在京召开


大会现场

  2019年2月23-24日,由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主办,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赛诺菲协办的“第五届全国社会保障学术大会”在京举行,本次会议主题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设高质量的社会保障体系”,第一天为全体大会,第二天为五个平行分论坛。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名誉会长华建敏,民政部副部长唐承沛到会并讲话。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高培勇、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原会长宋晓梧、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先后为大会做主旨报告。来自全国高校和研究机构、中央和地方相关政府部门以及企业的500多名代表出席了大会,大会主会场和视频分会场同步进行。郑功成会长主持开幕式,周弘副会长主持主旨报告会。

  发改委收入分配司司长李亢,人社部基金监督局局长唐霁松,人社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司长刘从龙,全国老龄办副主任朱耀垠,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周弘、上海财经大学原党委书记丛树海、华民慈善基金会理事长卢德之、浙江大学教授何文炯,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郁华,赛诺菲中国副总裁钱云等在下午的大会上做主题报告。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王杰秀、西南财经大学教授林义分别主持下午的两场主题报告会。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名誉会长华建敏讲话

  华建敏指出,过去一年来,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在多个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我国社会保障改革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智力支持。本次会议的主题抓住了“牛鼻子”,各位与会的专家学者及相关业界代表汇聚一堂,共同讨论什么是高质量的社会保障体系,怎样建设高质量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对我国新时代追求高质量经济社会发展的理性回应,对积极理性推进我国社会保障全面深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来看,社会保障不仅是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还是一个重要的政治议题。社会保障应当从宏观上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缩小社会不公,调节代际关系、群体关系、地区关系,从微观上保障和改善每个公民的生活,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他强调,尽管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本途径与重要制度安排,但仍然需要看到,当前我国社会保障的制度体系还不健全,互助共济功能仍然较弱,共建共享的原则尚未充分体现,缩小国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效果较为有限。这表明,深化我国社会保障改革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需要以更大的力度、更科学的规划与顶层设计、更合理的手段和措施来明确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目标,优化体系结构与责任分担机制,促进高质量社会保障体系的全面建成。他指出,回顾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年历程,可概括总结出四个重要原则,即目标定向、问题导向、试点探索、实践检验,高质量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也应当遵循这十六字原则。社会保障的重要职能包括确保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调节收入分配,提高低收入者的福祉,促进社会和谐;防范化解社会风险,促进社会稳定;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升社会道德水平,促使我国成为既有高度物质文明,又有高度精神文明的人类社会共同体。社会保障的根本目标是保国家长治久安、保百姓康寿福安。他强调,在当前我国老龄化加速加深的背景下,要努力解决好社会保障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尤其要确保资金与资源的可持续和高效运用,同时还要提高养老、医疗等社会服务的质量。既要解决好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未雨绸缪,对将要来临的重大问题有所防备。作为一项保障和改善所有国民生活的社会事业,社会保障需要人人参与,调动起全社会的积极性,依靠全体社会成员的力量,从而实现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高质量、高效率发展。
民政部副部长唐承沛讲话

  唐承沛代表民政部对大会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他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中国社会保障学会所取得的成效,对各位专家学者长期以来对民政事业,特别是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关心、支持和潜心研究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希望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继续发挥社会保障领域国家级智库的作用。他指出,社会救助是一项传统的民政业务,统筹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收入是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责。社会救助是最低线的民政保障职责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和加强民政部门的兜底保障职责,必然要求我们不仅要在“量”上下功夫,更要在“质”上提水平。他强调,要加快构建符合时代要求、适应困难群众需要、城乡统筹、制度衔接、运行规范、兜底有力的社会救助体系。他强调,首先,构建高质量社会救助体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其次,构建高质量社会救助体系是适应社会矛盾变化的必然要求。推进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就是要牢牢把握这一主要矛盾,既坚持量力而行,又做到尽力而为,不断满足困难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多方面需求。第三,构建高质量社会救助体系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必然要求。他指出,近年来,我国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还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亟待解决。一是兜底保障能力不足;二是制度资源统筹不够;三是低保福利捆绑问题;四是支出型贫困问题比较突出;五是规范管理有待加强;六是基层经办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站在新时代的新起点上,要强化兜底理念;增强体系意识,加快构建“梯度分层救助格局”;突出服务保障,积极发展社会救助服务;加强资源统筹,不断提高社会救助质量。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做主旨报告

  尹中卿在报告中从粮食生产、工业生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销售、进出口、货币和信贷供应、物价、财政收支等八个方面全面阐述了我国经济发展情况,提供了把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宏观经济背景。他强调,从九个方面阐述了我国社会保障及相关领域的发展变化:一是人口结构变化;二是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三是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总体平稳;四是全国养老保险基金收大于支;五是确保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六是改革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七是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八是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力度;九是基金风险防控和投资管理加强。他指出,自十八大以来,中央在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做出了六大决策:一是作出了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大判断;二是明确新发展理念;三是提出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任务;四是勾画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目标;五是形成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的政策框架;六是确立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高培勇做主旨报告

  高培勇围绕“国家财政与社会保障”探讨了三个问题:第一是国家财政与社会保障之间的关系;第二是社会保障和国家财政当今的地位;第三是以什么样的财政理念思想来推进高质量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他指出,理解这三个问题,要从新中国成立70年的历史跨度来考察,要从财政的运行格局与体制机制及社会保障体系三个环节来探讨。在新时代背景之下,我国的财政运行格局可概括为“收支总量逼近天花板,结构调整几乎成为唯一线索”,财政体制机制着力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财政的职能定位已经转向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新时代的社会保障瞄准的是更高水平、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有效率的高质量社会保障体系,也只能走结构调整之路。他强调,社会保障是典型的公共物品和服务,应当确立并且强化社会保障的公共属性。新时代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面临着两项互为关联的任务:一是要循着公共化的道路继续强化社会保障的公共属性定位,二是要以契合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主线,全面推进社会保障体系高质量发展。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做主旨报告

  陈金甫指出,随着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医疗保障的高质量发展也成为当前的主要矛盾和时代命题,医疗服务成为重大的民生关切。我国已构建起较为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水平超过中等发达国家,今后应当将质量医保作为新时代社会保障发展的一个基准与方向。质量医保要真正实现为老百姓减负,消除社会危机,防范社会风险,化解社会冲突,为人民提供稳定的安全预期。同时要着眼于构建多层次保障体系,满足多元需求,确保医疗保障更加完善、更加公平、更加充分。他强调,质量医保要求医保基金更加安全,医疗服务购买更有效率,监管更加规范,服务递送更加贴心,支付机制更加健全灵敏。随着经济增量支持的减少,医保基金所面临的收支压力将会加大,医疗费用支出、基金支付也面临相应的风险和压力。同时,随着医保支付机制作用渗透到医疗、药品等领域,会迎来巨大的利益博弈,发挥巨大的调节作用,因此需要向改革要红利,向管理要效率,向创新要活力,向服务要满意。要重点推进医保监管体系的健全完善,全面构建成熟稳定有效的医保制度体系,持续推进城乡统筹,逐步提高统筹层次与资源集中度,深入推进三医联动,加强医保能力建设与公共治理创新,从而实现我国医疗保障事业的高质量、高效率发展。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顾问、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原会长宋晓梧做主旨报告

  宋晓梧指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很多,但影响社会保障的确定性因素仍可以预测。一是人口老化更加严重;二是总和生育水平低下;三是收入差距高位徘徊;四是区域间发展不平衡;五是经济结构调整深化。他强调,要尽快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调整职工基本保险中的个人账户,完善多层次职工保障体系,实施分步延迟退休年龄,加大老年康养服务体系建设,拓展儿童福利体系建设。他认为,当前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一是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二是应对经济减速和结构调整所带来的失业压力;三是新经济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影响;四是城乡统筹发展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五是社会保障内涵的扩大。要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做主旨报告

  郑功成在主旨报告中指出,今年是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我国需要一个能够真正长久地解除人民生活后顾之忧并不断满足其美好生活需要的高质量社会保障体系,尽管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保障制度已经实现了从国家负责、单位(或集体)包办、板块结构、封闭运行的传统保障体系到政府主导、责任分担、社会化、多层次化的新型体系的整体转型,从少数人专利变成了全民共享国家发展成果的基本途径与制度保障,但现行制度确实存在着严重不足,现在特别需要客观评估现状,找准问题对症下药。他强调,能否提供稳定的安全预期,是否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制度能否持续发展是评估制度优劣的三大核心指标。我国现行社保制度还存在着制度结构不良、责任分担失衡、参保质量不高、多层次缺失、政策僵化堪忧、法制建设滞后等六大问题,所揭示的是质量堪忧,因此,全面提高社保制度的建设高质量社保体系须做到五个明确:第一,明确“两免除”“两保障”“两促进”的建制目标:质量客观上已成为新时代社保改革与发展的核心使命。他提出,实现“两免除”--免除生存危机、免除疾病恐惧,这是社保底线;“两保障”--保障老有所养、保障幼有所育,解除最普遍性的后顾之忧;“两促进”--促进社会公平、促进制度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第二,明确坚守公平正义、互助共济、共建共享三大根本原则。这三大原则缺一不可,违一不可,应当贯穿在社保体系建设的始终。第三,明确“十三五”“十四五”深化改革时间表:当前处于制度优化的最后窗口期,应当争取“十三五”末基本完成优化现行制度安排的任务,“十四五”全面建成高质量的社会保障体系。如果制度优化遥遥无期,当前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将日益严峻,制度不良的负面影响将会快速显性化。第四,明确统筹规划与有序推进路线图:做好统筹规划与顶层设计;抓住骨干项目与关键环节深化改革;清晰界定政府的社会保障责任边界并厘清中央与地方的责任;精准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力量、个人及家庭共建社保体系,做到各扬所长、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第五,明确建设高质量社保体系重点任务:一是尽快全面优化现行制度安排。特别是优化养老保险、医疗保障、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骨干项目的结构与功能,促进制度整合并提升统筹层次,调整法定保障制度的责任分担机制并逐步均衡主体各方的保障责任负担。二是赋予社会保障制度能够自我调节的功能,改变政策僵化的局面,运用参数调整手段使之适应人口结构与福利诉求的发展变化。三是将有序构建多层次社保体系提到优先议程,充分运用公共政策、社会机制、市场机制来调动各方参与社保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并避免混乱无序、效果对冲的现象发生。四是加快社会保障法制建设步伐势在必行,包括制定社会救助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医疗保障法、儿童福利法等新法,抓紧修订社会保险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以便使社会保障制度实践有良法可依并严格执法、严惩违法,最终让整个社保制度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国家发改委收入分配司司长李亢做主题报告

  李亢指出,社会保障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持续推进,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保障的范围不断扩大。但要认识到,我国社会保障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要实现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重点是要创新制度,推动全面建设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强顶层的制度设计。他强调,第一,发展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要建设高质量社会保障制度。第二,发展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举措。第三,发展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是实现高质量更充分就业的客观需要。他表示,推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是要夯实多层次社会保障发展基础;二是要支持补充保障发展,做大多层次社会保障物质基础;三是明晰各方的权责,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共建、共享;四是要加强定层设计,实现多层次社会保障统筹发展。
人社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司长刘从龙做主题报告

  刘从龙指出,要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建立激励约束有效、筹资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不断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他强调,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主要有五个任务:一是完善待遇确定机制。应当根据全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财力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二是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应当统筹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调整情况,适时提出和确定城乡居民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方案。三是建立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各地要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合理确定和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供城乡居民选择。四是建立缴费补贴调整机制。各地要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和财力状况,合理调整缴费补贴水平。五是实现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国发〔2015〕48号文件要求和规定,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实现基金保值增值,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和基金支付能力。
人社部基金监督局局长唐霁松做主题报告

  唐霁松指出,社保基金的收支规模非常庞大,加强社保基金监管既是金融领域防范风险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构建高质量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内容。他强调,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应当从三个方面着手防范风险。第一,要防范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风险。深化改革、基金收支压力、行风建设要求加强社保基金的管理,为此应当做到以下四点:一是既要遏制增量风险,也要消除存量风险;二是突出整体防范,坚持政策、经办、信息、监督管理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三是既要防范苗头风险,也要做好危机应对;四是要做好处置重大基金管理风险的准备。第二,防范基金投资运营风险。现阶段,社保基金委托投资规模占比过小,降费率以及解决收支缺口逐渐增大影响地方委托投资的积极性,养老基金运营取得长期稳定的收益压力巨大。为了应对基金投资运营风险,应当推动养老基金投资运营规模不断扩大,引导地方树立长期投资的理念,逐步扩大养老基金投资范围。第三,要防范年金基金的监管风险。年金基金面临着政策执行和管理不到位的风险及投资运营的挑战,对此应当采取以下三点举措:一是加强政策研究,坚持问题导向与底线思维,提高金融风险的防范意识;二是各级社保基金的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都要进一步履职尽责,推进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的监管水平;三是提高监管效率,优化监督服务。
全国老龄办副主任朱耀垠做主题报告

  朱耀垠根据第四次全国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数据,介绍了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新风险、新挑战,并就加快建立健全新时代高质量的健康和养老保障制度提出了几点思考。他指出,当前我国正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严峻形势。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特点一是老龄人口规模大;二是老龄人口增长速度快;三是人口预期寿命延长,高龄老年人口占比大;四是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占比高;五是无配偶、无子女老年人数量不断增加。他认为,人口老龄化对健康和养老保障制度造成了严峻的挑战:一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收支平衡会遇到挑战;二是老年人口医疗费用支出将快速增加;三是对养老服务发展产生严重的制约。最后他就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提出了相关建议,包括完善多支柱的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强节流,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加强对救助和福利项目的综合考量,将多个项目贯通起来,发挥整体效益。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周弘做主题报告

  周弘指出,建设高质量社会保障体系,有两个词需要挖掘清楚,一个是“制度”,一个是“体系”。制度是相对稳定的规范,体系是不同制度的综合。在进行国际比较时候,如果只关注制度,而不是体系,会发现有很多雷同的地方。虽然一些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比如公共养老金制度,这个“老机器”还运转正常,但把视角拉开,这部“机器”的“厂房”已经发生变化,“厂房”里还有其它的“机器”,所以研究有几个不同的视角。第一,可以研究“老机器”为什么还在运转;第二,可以研究其它机器都是什么功能。她强调,研究一种制度体系远比研究单一制度更为复杂,原因是每一种制度背后的哲学可能是不一样的。在一个体系里面,有不同的社会保障制度,就会存在配比和互补的关系,还要衡量制度体系本身是否朝着缩小差距的方向发展。她指出,在社会大变局到来之前,研究完整、灵活、灵动、合理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有利于理性化解决社会矛盾,有利于世界和平。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原党委书记丛树海做主题报告

  丛树海指出,根据2017年我国社保基金的收支和结余及财政对社保的补贴和结余等数据,从财政角度看,补贴额相当于一般公共预算7.23%,暂且不谈补贴的必要性、合理性和科学性,至少补贴转化为结余从财政资金讲是缺乏效率的。从社保角度看,由于社保地区不平衡的结构问题和地区统筹问题,以及社会稳定的巨大压力,使得财政补贴不可或缺。结构问题和稳定需要。他认为,五个类别的社会保险制度并不需要全部实行积累制,需要实行积累制的主要是养老保险,且养老保险的积累也应当是部分积累,并非全部积累。其余的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可以且应当实行现收现付。应当取消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实行互助共济。同时,财政应承担国民基础养老金的全部款项,对医疗保险予以“福利性”补贴,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予以“托底性”补贴。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华民慈善基金会理事长卢德之做主题报告

  卢德之在演讲中发表了对民营经济与社会保障关系的见解。他指出,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已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而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民营经济亦获得了快速发展,民营企业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民营经济的稳定发展为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这两者之间事实上存在着内在关联性,民营经济发展好了,就业稳定了,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也必定更有质量;反之,民营经济发展不好,劳动者的就业不稳,其社会保障权益也会因之受到损失。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尽管我国已经建立起相应的社保制度安排,管理水平得到提高,风险保障意识有所增强,但企业负担过重、税费太高、缺少稳定的安全预期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因此,应当处理好企业发展、就业与社保的关系。他还强调,要解决民营企业参与感不足等问题,不仅要扩大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参与,构建共建共享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而且应当听取民营企业的意见,并使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参与主体的民营企业有相应的话语权、建议权,只要解决好参与感问题,才能更好地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身处大转型、大发展时期,推动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取得跨越式发展,是新时代社保人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使命。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浙江大学教授何文炯做主题报告

  何文炯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实现了制度的全面转型与快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同时也应该看到,社会保障领域还存在许多问题,社会保障全民覆盖尚未到位、部分项目未能有效担当国民基本风险保障之责、现行制度难以适应经济社会的变化。因此,必须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发展的质量。社会保障发展质量欠缺具体表现为国民基本保障权益差距过大、社会保险基金可持续性令人担忧、社会保障体系运行效率不高,这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他强调,中国社会保障宜从快速扩展转向高质量发展。为此,应当通过深化改革,形成有效的社会保障治理机制,全面提高社会保障体系质量、制度质量、运行质量和服务质量,实现社会保障资源优化配置,实现社会保障高质量发展,为百姓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做出应有的贡献。
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郁华做主题报告

  郁华指出,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存在不平衡、难持续、储备少、衔接弱等问题,距离高质量的目标仍然存在差距。在高质量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中,商业保险应当定位于社会保险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企业补充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个人及家庭风险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健康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资源整合者。未来,商业保险应当在公共卫生保障中承担更多社会责任,满足老龄化背景下日益提升的医养需求,围绕健康管理积极应对国民健康新形势,在政策支持下深化保险保障职能,这就对商业保险的经营模式和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通过加快行业转型升级,构建“产品+”模式等策略与路径,让商业保险能更好地服务于高质量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赛诺菲中国副总裁钱云做主题报告

  钱云指出,罕见病患者面临着诊治难、费用高、自负重和无药可医等困境。罕见病的病源在基因,因而难以攻克;患者的误诊时间长、生存时间短;诊疗水平低,容易误诊。当前,我国罕见病的政策环境正在得到改善,对罕见病的诊疗与科研在持续加强,各地的罕见病救助工作也取得突破,学术团体、患者组织、慈善机构和企业等社会力量也在积极参与行动。未来要进一步提升对罕见病的社会关注度和认知度,从健康与社会关怀两个方面着手,确保罕见病患者有药可医、有病可看,让他们能够重获健康,融入社会。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王杰秀主持会议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西南财经大学教授林义主持会议

  24日,养老金、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医疗保障、综合保障五个分论坛在西苑饭店平行举行,100多位专家学者与政府官员在各分论坛上发言,各分论坛的讨论情况将在后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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