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门诊统筹:开展谈判协商 加强协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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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6 作者:柳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浏览:

  由“保大病、保住院”向“门诊与住院保障兼顾”转变,广西柳州市走出这一步是2010年10月建立的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截至今年3月,共有138282人纳入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管理,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的达到159895人次,切实减轻了参保居民门诊医疗费负担。

  在实施门诊统筹中,加强定点管理成为柳州市的着力点。一是先行试点,稳步推开。去年11月,试点工作在柳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启动。3个月后,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扩大到市本级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的27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二是规范定点,强化管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与卫生部门联合,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市属各县的乡镇卫生院加强管理,规范其医疗服务行为。市医保经办机构及时按月拨付国家基本药物药事服务费,提升了这类医疗机构配合基本医保门诊统筹的积极性。在此基础上,规定参保居民每年度选择一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医,要求定点机构为参保居民提供优质的社会保险社区医疗服务,促进“小病进社区”和“社区首诊制”。

  在做好上述铺垫工作和加强基础管理的同时,医保经办机构又实施谈判机制,实行协议管理。在确定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过程中,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对结算办法、医疗服务质量的具体标准、医疗保险考核内容及办法、违约责任及处罚等事项,开展了谈判协商,并根据谈判结果与各家定点医疗机构逐一签订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协议。通过协议管理,理顺责权关系,规范定点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采取网上监管手段和不定期现场检查,保持监管力度,避免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的发生;结合年终考核,确保门诊统筹基金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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