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的药品定价及费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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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6 作者:骆玥 浏览:

  意大利药物署集药品定价和报销决策为一体。药企提出新药上市申请后,由药物署下的科技委员会进行科技评估,支持定价和报销决定并推荐报销限制措施;定价报销委员会进行国内外价格比较和卫生经济评估,进行报销和价格协商。在价格协商中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与已有治疗相比的临床效益、成本效益比、其他国家的价格、销量、患者数量、预算影响的预测等。

  在药物费用控制上,药物署有一套完善的控制手段。其将上市的药品分成C 级(不予报销)、A 级(零售)和H 级(限制医院使用),对A级的药品有时还会做出备注将报销限制于特定患者亚群。出于疗效﹑安全和价格上的考虑,药物署还要求某些药品应具备治疗计划,即仅由专科医生开具特殊记名处方后才能使用,而且处方中应包括疗程等详细治疗计划,全科医生仅能跟踪开方。

  对于仿制药的市场定价,意大利使用的是内部价格参考系统。该系统根据活性成分、给药方式、药品剂型、释药形式、需要的剂量等因素定义药品参考组。药品在意大利失去专利保护后,该系统将每参考组中的最低价药品的价格规定为该组统一报销价格,每月更新。根据规定,仿制药必须以相对专利药至少折扣20%的价格上市。仿制药进入市场后,专利药不会被要求强制降价,但是患者需要自付比固定参考价高出部分的差价。此外,除非医生明确规定使用某种药物,药师给药时可以将品牌药替换成仿制药,药师还有义务告知患者有什么可替代的﹑更加便宜的代替药品。有数据显示,在意大利上市的仿制药往往定价较低,第一批仿制药一般会比专利药折扣30-50%。由于内部价格参考系统的存在,专利药往往在仿制药上市后主动降价,以维持市场份额。而且,意大利的患者一般都能承受自负小部分药物费用。因而总的来说,意大利品牌药的使用率相对其他西欧国家依然较高。

  为了进一步控制药品费用,药物署计划改革内部价格参考系统。从2011年起,每个药品参考组的报销价将不再仅仅依据意大利国内仿制药的价格来制定,而是可以比较欧洲其他国家同活性成分﹑同种包装的仿制药品。此外,药物署还将根据仿制药替代品牌药使用表现最好的地区设定仿制药替代参照率,以支持各省的费用控制计划。据预测,新政策的实施每年将为意大利卫生系统节省6亿欧元左右的药物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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