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处理好坚持与创新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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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2 作者:王东进 浏览: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会长王东进在本刊第九期撰文强调

  要处理好坚持与创新的关系

  处理好坚持与创新的关系,是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的要求。坚持的是经过实践检验证明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是正确可行的原则、路线、方针和政策,创新的是不适合形势发展需要的理念、制度、方法和手段。要处理好坚持与创新的关系,一是不能轻易否定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成功的、可行的东西。如医疗保险的“三二一”管理办法,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三线”(起付线、共付段、封顶线)等,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要坚持,不能动摇、否定。二是还没有被实践证明和检验的、或者还只是探索性的、在局部取得成效的做法,不能纳入决策,更不宜上升到制度和法律层面。三是既要认真执行上级的文件,又要从实际出发,坚持按规律办事,坚持实事求是。四是要勤于观察分析,防控可能发生的风险。要对门诊的就诊率、均次费用、门诊量、住院量的变化、费用结构、基金支出的结构等参数实施监控、评估,认真分析,及时调整相关政策,防范和化解门诊统筹可能带来的基金压力与风险。要特别注意防范因门诊统筹刺激医疗消费的激增,避免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异化为平均主义的大锅饭,或者泛福利化制度。要把门诊统筹这一好事、难事办实办好,确保医疗保险制度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编辑:海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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