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三险”实现市级统筹

分享到

2011-10-05 作者:何祖勇 胡珏琳 浏览:

  湖北省随州市近日出台《随州市城镇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六统一”的市级统筹。

  “六统一”:一是统一政策。统一“三险”覆盖范围、筹资标准、待遇水平和关系转移接续。二是统一服务管理标准。三是统一基金预决算。基金实行预算征收,分级管理。各地根据市政府下达的扩面征缴计划和筹资标准编制预决算,征收任务缺口和应承担的补助资金由同级财政足额到位。四是统一基金调剂。医疗、生育保险风险调剂金按上年征缴预算收入5%上解,总额达到全市上年度基金支出预算数20%不再提取。因非管理原因导致收不抵支,缺口从历年基金结余解决,不足部分由同级政府和风险调节金按4:6比例分担。工伤保险风险调剂金按上年征缴预算收入10%上解,总额达到全市上年度征缴基金总额的50%不再提取。因发生重大工伤事故导致基金收不抵支,从历年基金结余和调剂金中解决,仍有缺口的,由同级政府垫付。五是统一经办管理。六是统一信息管理系统。

  • 微信公众号

  • 手机站

《中国医疗保险》杂志社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35491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23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