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失业人员免费参加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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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05 作者:江苏省医保中心 浏览: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最近出台《关于我省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时,应缴纳的医保费由失业保险金支付,并自参保缴费之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办法规定,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费费率为当地职工医保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之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保缴费期限与失业前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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