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长效机制 推进定点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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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6 作者:钱程 浏览:

  南京市实施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分级管理

  完善长效机制 推进定点分级管理

  目前,南京市医疗保险诚信创建工作已初见成效,下一步将深入贯彻《关于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制度,以推进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诚信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改进分级管理制度,完善评定程序。按照《意见》要求,研究制定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完善分级管理制度,将现行的设置3个等级改为设置4个等级(AAA级、AA级、A级、无级别),将现行的诚信单位有效期制改为年度评价制,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定点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二)完善评价指标,充实评价内容。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评价参考指标》,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分级管理评价标准,建立健全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档案数据库,对定点医疗机构在履行协议、提供医疗服务中的服务信息进行跟踪记录,实现信息化管理,完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信息披露制度。

  (三)完善监督机制,加大对参保人员意见的征求力度。在原有监督评价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参保人员意见的征求力度,采取尽可能多的方式征求参保人员的意见,以便于参保人员的意见得到充分考虑。

(编 辑:海 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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