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应首选国产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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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6 作者:孙国桢 浏览:

  上海市医疗保险协会理事孙国桢在本刊第三期撰文指出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应首选国产药

  药品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也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要考虑临床治疗的基本需要,也要考虑地区间的经济差异和用药习惯,中西药并重等,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进行管理。“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够保证供应”是确定纳入《药品目录》中药品品种时的必要条件。

  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是医保管理的核心要求,也是保证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药品目录》已基本涵盖了基本医疗保险诊疗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国产药药品的品种。国产药价格相对低廉,许多药品比较适应国人的体质特征,可以满足多数疾病临床诊疗的需要。医生给病人治疗疾病时如何合理用药是专业性很强的问题,但首选国产药应该是施医行为中的一个基本准则,也是医保管理部门对供方合理制约,实现有效费用控制的关键。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应首选国产药,并不是排斥进口药、合资生产的“洋药”的选用,只要是临床必需,此类药品宜作为“二线药”使用。医患双方都不能过分地迷信新药、进口药等“洋药”,价格高的“洋药”不一定是更安全有效的药品,药品的价格取决于研制过程的花费、生产的成本等各种因素,而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取决于治病的效果和药品的不良反应(或毒性),是互不相关的两个问题。有人认为价钱贵的药就是好药,其实不然,因为药物的价格是由其本身的来源、成本、生产的产量以及生产的厂家来决定的,合资药厂生产的药就比国内的药厂生产的贵,进口药就更贵。贵不等于好,关键在于是否对症。“价格高的药就是好药”的错误用药行为会导致滥用药物,造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浪费。

  药品具有两面性,既可以驱除病魔、造福人类,又有危害人类健康的毒副作用,药品与毒物之间无明显界限。药物的质量,生产过程中混入杂质或保管不当使药物污染,均可引起药物的不良反应。一些发达国家的药厂生产条件好,产品的杂质含量较低,但这不是绝对的。近年来,国内许多药厂大量投资于生产条件的改善,有些产品中的杂质比国外同类产品还低,质量也很好。进入《药品目录》的国产药品均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并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生产,保证了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滥用药品(无论是国产药还是进口药、合资生产的“洋药”)可以给人体造成很大的危害。医务人员和医保部门的工作人员要联手引导参保人员正确认识药品,科学、合理地使用药品,真正使药品成为人类健康的保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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