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实现市级统筹待遇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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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6 作者:中国医疗保险 浏览:

  近日,河南省新乡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将实行市级统筹。原来的9个统筹单位将合并为一个统筹单位,即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参保人员将实现“同人同城同库”,并享受相同的医疗、生育保险待遇。新政策提高了保障水平,如城镇居民门诊重症慢性病由过去的3种增加到12种。在待遇支付方面,城镇职工先使用个人账户,用完后直接进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为在职的70%,退休的75%。城镇居民门诊重症慢性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

(编 辑:海 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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