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积分制管理医保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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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6 作者:朱军建 薛安庆 凌恺 浏览:

  日前,江苏省泰兴市出台了《泰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师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对医保执业医师的职责资格审批与备案、管理和奖惩等作出明确规定。其中规定,在医保结算年度内违规累计扣分达10分的,暂停医保服务3个月;年度内累计扣分达15分的,暂停医保服务6个月;年度内累计扣分达20分的,取消定点医师资格,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定点医师登记备案。定点医师被取消资格的人数达到该医疗机构核定医师总数15%以上的,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凡本年度取得定点医师资格满一年以上且无违规行为的执业医师,市社保经办机构依据医保服务的质量、参保人员满意度等评选优秀定点医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向全社会广泛宣传。

(编 辑:海 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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