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南康分局:筑牢医保屏障 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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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8 作者:朱振宇 浏览:

近年来,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南康分局强化医保担当,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在推进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0月,家住赣州市南康区镜坝镇洋江村的吴某,因突感头痛并剧烈呕吐到医院就医,经医院检查被确诊为细菌性肺炎、Ⅱ型呼吸衰竭、双侧偏瘫。镇、村干部了解到他家的情况后,立即组织干部开展帮扶工作,吴某因病先后纳入低保边缘家庭、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低保对象,住院治疗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待遇保障。2023年,吴某生病住院共花费了92.79万元,通过住院“一站式”结算医保报销了58.11万元,倾斜救助5万元,个人自付29.68万元。吴某家属激动地说道“感谢政府和医保局给予我们家的帮助,减轻了我们家的医疗负担,之后我一定会努力回报社会,将这份爱传递给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这是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南康分局全面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帮扶政策的一个缩影。
为了更好地让帮扶政策落地,南康分局落实3项措施,织密了三张“网络”。
一、落实应保尽保工作,织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网”。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是落实医保待遇的前提,也是南康分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点工作。通过常态化开展数据比对,全面的摸清参保底数,建立未参保人员台账,动态跟踪职工参保人员的参保情况等措施,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2023年南康区农村低收入人口约有4.3万人应保尽保,其中有2.6万农村低收入人口享受资助参保政策,切实减轻了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医疗负担。
二、落实医保三重保障待遇,构建医保“兜底网”。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梯次减负作用。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巩固大病保险保障水平,优化调整医保帮扶政策,分类实行医疗救助,强化医疗救助托底保障。2023年全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享受大病保险2.48万余人次,报销金额约为2600万元;困难群众享受医疗救助9.1万余人次,报销金额约3700万元。
三、健全联动机制,搭建监测“预警网”。为进一步提升防返贫监测帮扶的精准性,实现因病返贫致贫问题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南康分局建立了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部门联动机制,每月定期将大额医疗费用监测预警信息推送至区乡村振兴局、民政局以及各乡镇(街道),由各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程序纳入监测对象管理,实现精准预警、应纳尽纳。2023年度共提供大额医疗费用数据23700余条供各乡镇、部门及时统筹研判,及时防止因病致贫返贫风险,通过综合研判全区共有500余人纳入为监测对象,有效发挥了医保数据平台预警前哨作用。
下一步,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南康分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帮扶政策,从根本上缓解居民的就医支出,让广大居民看病就医有“医”靠,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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