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院前急救医疗费将纳入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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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7 浏览:

从明年1月1日开始,蚌埠市将120院前急救医疗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获悉,蚌埠也成为省内首个将院前急救医疗费纳入医保报销的城市,此举有助于进一步扩大医保受益面。

院前急救简单来说,是从“120”到达现场,再到病人被送到医院之前这段时间所进行的治疗。“院前急救主要接诊的都是急重症病人,目前单次急救平 均价格是120元,但是对于危重病人,急救费用可能要在1000元以上。”蚌埠市120急救中心负责人介绍,目前此项费用属于患者自费项目。

而蚌埠市人社局医保科负责人表示,由于院前急救一直不在医保范围内,一些贫困的患者,如果交不出这笔钱,而放弃120急救,可能会失去宝贵的抢救时间。

为保障危急重症患者得到及时救治,进一步扩大医保受益面,蚌埠市近日出台了《蚌埠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院前急救医疗费用支付管理办法》。当中明确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蚌埠市“120”院前急救医疗费将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这也就意味着,从2016年起,无论参加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还是参加新农合的人员,均可享受院前急救报销政策。

具体做法为,对于院前急救产生的医疗费实行即时结算,120急救机构按结算单收取个人自付部分,属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结算。

值得提醒的是,纳入报销的院前急救费应符合医保“三目录”,即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服务设施标准,包括救护车现场出诊、院前处置、药品等。在此基础上,合规的院前急救医疗费医保按50%报销。

另外,救护车出车费,打架、斗殴、醉酒、违法乱纪、故意自杀自残(精神疾病除外)、应由第三方负担的、转诊转院市外就医发生的、非急诊抢救的、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均不在院前急救的报销范围。

晨报首席记者 方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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