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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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1 浏览:

基本医疗卫生法已列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第一档。长期以来,农工党中央十分关注我国卫生立法。2014年,受中共中央委托,农工党中央以“卫生立法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题开展大调研。在中共中央统战部和相关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下,调研从5月至8月历时4个月,来自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关部委、高校、研究机构和行业协会的数十位领导和专家学者参加调研,调研范围覆盖浙江、山东、湖南、安徽、江苏五省,调研内容涵盖卫生立法的各个方面,调研组成员以及相关地区的政府负责人、医务人员和广大群众普遍认为,当前启动卫生立法正逢其时,并在立法涉及的基本原则和重点内容等方面达成共识。以下建议摘要是此次调研的主要成果之一。

关于立法的基本原则

一是该法应具有一定卫生母法性质,为我国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提供基础性法律保障,并显著提高国民健康水平。二是应依法推进中国特色医疗卫生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建设,将国民健康政策融入经济社会、教育文化、生态环境等相关领域,推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健康服务业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三是应引领和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破解改革僵局。

关于立法总则

一是明确立法目的,体现宪法精神,维护公民健康权益,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和水平。二是明确卫生事业的性质,以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为其主要特征。三是明确卫生事业在国家发展全局中的战略地位以及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健康责任。坚持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平衡,政府和社会的权力与责任对等。四是明确国家卫生工作方针,即以健康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与教育支撑,动员全社会参与。五是从国情出发,构建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公平、高效、可持续且具备国际竞争力和良好绩效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六是促进立法和改革紧密衔接与相互促进。

关于基本制度

一是将基本医疗保险、基本药物、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明确建立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分级诊疗的医疗卫生服务制度和以基本药物制度为核心的药物供应保障体系。二是合理确定国民健康的中长期目标,将主要健康指标作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核心内容。三是建立统一、综合、高效的卫生行政管理和监督体制。

关于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一是明确政府主导、基层为主、防治结合、分工协作、治理科学的由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组成的服务提供体系。二是明确国家在疾病防控等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责任,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三是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整合,形成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与二、三级医院分工协作、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的就医格局。四是鼓励社会办医,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五是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治理完善、责权明确、运行高效的法人实体。

关于医疗卫生队伍

一要制定和实施医疗卫生人才队伍规范化培训制度、执业资格标准、准入注册管理制度。二要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大幅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三是依法维护医疗服务秩序,保护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四是将乡村医生纳入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解决其身份和待遇问题。五是将医务人员“单位人”的身份变为“行业人”。建立基层全科医生特岗制度、代偿助学贷款和免费定向培养制度。

关于医疗保险及其管理体系

一是强化政府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组织和投入责任,以及对多层次医疗保险市场的监管责任。二是逐步提高参保人所在单位以及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水平,探索个人分档缴费机制。三是鼓励支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四是鼓励建立社会慈善医疗捐助基金。五是依法推动组建国家级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统筹管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制度。

关于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一是建立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完善国家药物政策,促进健康相关产业加快发展。二是完善基本药物制度,逐步与基本医保报销目录衔接与融合。三是建立由医保牵头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统一招标、采购、配送制度。四是围绕新药和医疗器械研发,组织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加快国内创新药和先进医疗器械等科研成果在基本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中的应用。五是创建医教研产一体的健康产业园区,推进国家健康产业集成创新发展,推动健康服务业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性产业。

关于公民的健康权益与义务

一是维护公民在基本医疗保障和服务等方面的使用权、隐私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权益。二是明确公民承担缴纳保费、遵守分级诊疗秩序、培养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自身健康水平的义务。

关于卫生投入保障

一是建立由政府财政卫生投入、医疗保障筹资和个人自费组成的混合型国家卫生筹资体系。政府财政投入既保需方又保供方。二是确保卫生投入在政府预算中的优先等级,保证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三是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制定各级财政对卫生投入的原则和标准,确保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关于行政管理和监管

一是建立和完善符合卫生事业发展规律的统一高效的卫生行政管理和治理体系。二是明确各级政府在公共医疗卫生的规划、人员编制和财政投入等方面的基本责任。三是建立科学的监管体制和机制。

关于其他政策和保障条件

加强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健康相关领域的社会治理;继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城镇、健康城镇建设;遏制烟草等对健康的损害;改革我国医学教育体制;加强对重大疾病防治技术、新药研究和中西医结合研究;建立体系完备、互联互通的卫生信息系统。

调研组名单

陈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农工党中央主席

何维全国政协常委、副秘书长,农工党中央副主席

焦红(女)全国政协常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安全总监

易玉娟(女)中央统战部一局副局长曹德才中央统战部一局联络员

张春生国家卫计委法制司司长

石光国家卫计委法制司副司长

李敬鹉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副司长

方来英北京市卫计委主任

隋路农工党中央参政议政部部长刘新明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副会长

王列军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研究室主任

谢启麟中国医师协会副秘书长

焦洪昌农工党中央社法委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张智若中华医学会特聘研究员

束昱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秘方)开发工作委员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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