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瑞昌医保“四轮驱动”推进医保监管

分享到

2023-11-15 作者:柯炜 浏览:

一、智能驱动推动以审代管
以审代管是发展新时代智能监管的必然要求,是提高监管效能的迫切需要。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实现机制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以审代管的监管模式。一是推行业务审批“一窗受理”模式,建立“一次受理、分级审核、限时办结”的审批机制,优化办事流程和提升审核效率,提高审批效率,让企业服务“零等待”;二是推行数据共享“一网通办”模式,建立区域内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实现各部门间数据共享,通过事中共享,事后监督,事前预警为支撑的智能监管新模式,提高数据的共享性、可用性和互通性,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做到“一次采集、多部门共享”,实现“一网通办、一次办结”,避免“群众办事难、部门监管难”的问题;三是推行双随机抽查“一次审核”模式,实现“一张网、一次审核”,采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方式,实现双随机抽查“一张网”上“一次审核”,以实现“一次审核、全网通办”,提高了审查效率,同时减轻了各单位的审核负担,有力提升了监管效能。
二、协议驱动促进协商共管
协商共管是推进医保智能化监管的基本途径和重要手段,是推动医保监管新型机制的重要实施环节。一是完善协议书制度,对于全市各乡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了协议制度,严格规范医保经办工作,做到了经办人员不直接办理“亲属、好友、同乡”等经济往来人员的医保待遇申请;二是推进联网定点药店协议。制定了《瑞昌市医保定点药店服务协议》,加强了双方的协作,规范了服务行为,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三是加强社保、医保、就业、人社、人事、财政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联合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做到“一次采集、多部门共享”,避免“群众办事难、部门监管难”的问题,推动了各部门的共同协作,形成了局部“群众满意”、“企业便利”、“部门畅通”的工作局面。
三、联合驱动推进全面监管
联合监管是智能监管的重要方式,是智能化监管的重要体现。一是加强了医保与卫生健康部门的联动,联合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做到“一次采集、多部门共享”,避免“群众办事难、部门监管难”的问题,推动了各部门的共同协作,形成了局部“群众满意”、“企业便利”、“部门畅通”的工作局面;二是加强了医保与司法部门的联动,设立了“医保业务与司法业务合并”的窗口,实现了业务的整合,推动了业务的协同,实现了办事的“不见面、零跑腿、一次办结”;三是加强了医保与就业、人社、人事、财税、审计、安监、质检等部门的联动,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做到事中共享,事后监督,事前预警,推动了各部门的共同协作,形成了局部“群众满意”、“企业便利”、“部门畅通”的工作局面。
四、定岗驱动督促自我监管
定岗监管是自我监管的重要方式,是智能化监管的重要体现。一是建立了责任明确、权力统一、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实现了医保的自我管理,自我控制,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做到了“责任到人、权力到位、人人负责、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督”的工作局面;二是建立了“一线受理、二线审批、三线监督、四线督导”的工作机制,实现了内外监管的有机衔接,推动了医保工作的全面发展;三是建立了“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追责、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实现了医保监管的有限监管,全面监管,规范监管,高效监管,形成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智能监管新局面。

推荐阅读

热点排行

  • 微信公众号

  • 手机站

《中国医疗保险》杂志社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35491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23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