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备案+取消行政级别:国务院放大招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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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6 浏览:

  7月25日,备受期待的《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终于出台,诸多重磅性举措被列其中。

  在地方现有编制总量内,确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逐步实行备案制;

  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

  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指导意见》从三个方面组织了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就医院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治理体系而言,文件明确了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举办职能与监管职能。与此同时,政府赋予公立医院相应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据医院内部管理制度而言,文件从制定医院章程、健全医院决策机制、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健全人才培养培训管理制度、健全科研管理制度、健全后勤管理制度、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等十三个方面进行了相关阐述。

  国务院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但这份文件符合业内期待吗?

  管办分开是否彻底?

  业内关于如何构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探讨已经持续了多年,究竟难在何处?江苏省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易利华曾总结道,构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第一大难点是管办不分。转变政府职能、权力让渡应该成为破局点。

  对此,《指导意见》特将“政事分开、管办分开”作为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文件要求,要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从直接管理医院转为行业管理。此后,政府将执行公立医院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公立医院作为职业单位自主运营管理。

  此后,政府将主要行使公立医院举办权、发展权等权力,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数量和规模,逐步偿还和化解公立医院长期债务。公立医院可以独立行使内部人事管理、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等经营管理自主权。

  至于管办分开如何实现?《指导意见》并没有给出明确答案。国务院鼓励探索公立医院官办分开多种有效实现形式,统筹履行政府办医职责。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下称申康中心)、北京医管局等都是各地对管办分开的积极探索。

  法人治理结构是否确立?

  易利华认为,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标准之一是建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同时,由出资人大会、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取代党委会、院长会和职工代表大会。

  《指导意见》在完善医院管理制度方面,解决了部分问题。例如,文件中的提法仍然是院长办公会议是公立医院行政、业务议事决策机构,对讨论研究事项作出决定。

  在决策程序上,公立医院发展规划、“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医务人员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要经医院党组织会议研究讨论同意,保证党组织意图在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

  《指导意见》还提出,要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由此可见,党委会、院长会和职工代表大会仍旧主导着医院管理体制。但文件提出,对于资产多元化、实行托管的医院以及医疗联合体等,可以在医院层面成立理事会。

  内外考核机制基本建立

  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等是关键性内容,也是医院所有员工最为关心的问题。

  在绩效考核制度方面,《指导意见》要求将政府、举办主体对医院的绩效考核落实到科室和医务人员,对不同岗位、不同职级医务人员实行分类考核。但如何让院长有动力做好院内绩效考核?申康中心将其作为院长绩效考核的关键性指标之一。只有与切身利益紧密相关,院长才有足够的动力。

  如何构建院内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指导意见》提出,围绕办院方向、社会效益、医疗服务、经济管理、人才培养培训、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突出岗位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控制、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指标。

  针对如何考核院长,文件提出,要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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