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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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6 作者:中国医疗保险 浏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及配套文件精神,按照2007年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要求,经国务院有关领导同意,国务院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及配套文件精神,按照2007年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要求,经国务院有关领导同意,国务院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工作,并制订了工作方案,确定了重点联系地区,拟通过定点指导,针对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中的一些关键问题、难点问题,深入试点,探索创新,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设计。请各重点联系地区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对重点联系城市工作的领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国务院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近期召开重点联系城市工作会,部署有关工作。为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提供各重点联系地区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当地社会经济基本情况。2.社区卫生服务基本情况,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主要做法、经验和取得的成效。3.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中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4.下一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路。报告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请一并填写附件3调查表,于2007年8月27日前报我办。 联系人:卫生部妇社司 周巍、刘利群联系电话:010-68792320、68792315 传 真:010-68792320、68792321Email:Jinshg@moh.gov.cn 附件:1.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工作方案 2.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名单 3.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基本情况调查表 国务院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部办公厅代章)二○○七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1 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保障群众享有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社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 工作目标在重点联系城市,深入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及其配套文件精神,针对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中的关键问题和难点问题,通过试点探索,进一步健全社区卫生服务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率先建立起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筹资通畅、运行科学、人才稳定、功能良好、群众广泛利用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二、 工作任务各重点联系城市结合当地实际,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在社区卫生服务规划、筹资方式、运行机制、绩效考核、人才吸引、服务模式以及与医疗保障结合等方面进一步探索和实践,完善相关政策与措施,为其他地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提供可借鉴的经验。主要工作任务包括:(一)制定、实施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调整城市卫生资源配置,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的具体规划和措施。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建立健全覆盖全体居民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做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合理,结构适宜,设施完善。(二)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经费投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在城市新增卫生投入中重点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建立科学、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落实社区公共卫生补助经费,完善支付管理办法;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房屋和医疗卫生设备等;切实维护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三)落实社区医务人员待遇,建立吸引人才进社区制度;完善全科医师、护士等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制度;广泛开展社区医务人员岗位培训,推动规范化培训和继续教育;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制定符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特点的收入分配办法,充分调动社区医务人员为群众服务的积极性,提高服务效率。(四)探索实行社区卫生服务药品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减少药品流通环节,弱化药品收入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补偿作用,有条件的地区可对社区常用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五)明确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内容,落实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行为,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主动服务、方便群众、规范转诊,控制医疗费用,切实减轻群众的负担。(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监督管理制度,维护服务秩序,规范服务行为,强化质量控制;建立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民主监督制度。(七)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预防保健机构职责分工,建立预防保健机构、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技术支援与业务指导制度;制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的双向转诊规范及流程,探索建立健全双向转诊制度。(八)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在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中的作用,引导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努力做到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在社区诊治。(九)整合社区资源,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与社区建设、残疾康复、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协调,充分利用社区平台,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残疾人康复等服务。(十)积极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发挥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技术在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等方面的特色和优势,促进社区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的发展。三、对重点联系城市的相关要求(一)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健全,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二)能够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有关政策措施,政府能够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三)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改革创新意识强,并自愿根据方案要求开展有关试点工作。(四)政府及有关部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四、工作的组织与实施(一)国务院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机构,负责遴选重点联系城市,为各地区提供政策与业务指导,加强信息沟通,开展经验交流,对成绩突出的试点地区给予表彰,并组织推广。(二)国务院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技术指导组,协助各地区拟定实施方案,开展基线调查,建立常规监测与评估机制,并提供技术支持。(三)重点联系城市(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对重点联系地区要加强领导,并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四)各重点联系城市(区)政府负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报国务院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实施。五、工作进度安排重点联系城市工作分为三个阶段:(一)方案设计阶段(2007年7月-12月)。确定重点联系城市,指导重点联系城市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基线调查。(二)方案实施阶段(2008年1月-2009年12月)。重点联系城市按照实施方案推进体系建设,加强工作监测和督导。(三)经验推广阶段(2010年1月—2010年6月)。重点联系城市评估与总结,推广经验。附件2 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名单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阳泉市河北省石家庄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辽宁省沈阳市、铁岭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上海市长宁区、松江区江苏省南京市浙江省杭州市安徽省合肥市福建省厦门市江西省南昌市河南省焦作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湘潭市山东省济南市、青岛市广东省深圳市重庆市渝中区四川省成都市云南省昆明市陕西省西安市甘肃省兰州市青海省西宁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附件3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基本情况调查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_________市(区) 一、基本情况1. 市辖区数____________个,县级市数____________个2. 街道办事处数____________个3. 常住人口数____________万人,其中城镇人口数____________万人4. 2006年孕产妇死亡率____________/10万 5. 2006年婴儿死亡率____________‰ 6. 2006年全市(区)政府财政可支配收入____________万元7. 2006年全市(区)卫生事业费____________万元二、社区卫生服务情况8. 2007年市区两级财政预算用于社区卫生服务经费共计____________ 万元(不含上级转移支付),其中,市本级投入____________万元,市辖区投入____________万元。9. 2007年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用于社区卫生服务经费共计____________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____________万元,省级财政投入____________万元。10.2007年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人均年投入标准为____________元/人/年,其中中央投入____________元/人/年,省级投入____________元/人/年,市级投入____________元/人/年,区级投入____________元/人/年。11. 本市(区)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____________个,已建成*____________个,其中,政府及所属医疗机构举办____________个,企事业单位举办____________个,社会团体/个人举办____________个,其它____________个。纳入医保的机构数____________个。(注:“规划”指按《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设置要求,需要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数量;“已建成”包括需要改扩建的机构数。)12. 本市(区)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____________个,已建成____________个,其中,政府及所属医疗机构举办____________个,企事业单位举办____________个,社会团体/个人举办____________个,其它____________个。纳入医保的机构数____________个。13.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总数____________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____________人(医生____________人,护士____________人,其它____________人)。14. 是否在卫生行政部门下设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 ) ⑴是 ⑵否三、社区卫生相关政策制定实施情况(以下问题若回答“是”,请附正式文件)15. 本级政府是否制订印发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的文件( ) ⑴是 ⑵否15.1.如制订,以何种名义下发( ) ⑴市(区)政府印发 ⑵市(区)党委和政府联合印发 ⑶其他____________ 15.2.印发时间 年 月 日15.3.发文文种() ⑴《决定》 ⑵《意见》 ⑶其他_______ 16.本级政府社区卫生服务相关政策制定情况16.1.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 ) ⑴是 ⑵否 16.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 ⑴是 ⑵否16.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 ) ⑴是 ⑵否16.4.社区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政策( ) ⑴是 ⑵否16.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标准( ) ⑴是 ⑵否17.社区卫生服务相关改革试点情况17.1.是否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试点( ) ⑴是 ⑵否17.2.是否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 ) ⑴是 ⑵否17.3.是否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常用药品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 ) ⑴是 ⑵否17.4.是否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常用药品零差率销售( )⑴是 ⑵否17.5.是否开展医疗保险社区预付制工作试点( ) ⑴是 ⑵否17.6.是否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的双向转诊工作( ) ⑴是 ⑵否17.7.是否明确社区卫生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考核补助办法( )⑴是 ⑵否17.8.是否开展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试点( ) ⑴是 ⑵否四、重点联系城市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区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抄送:国办秘书三局,国务院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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