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医政司关于调查中西部地区县医院基本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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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6 作者:中国医疗保险 浏览:

卫医综便函[2008]5号
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医政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医政处:
为全面了解我国中西部地区县医院
卫医综便函[2008]5号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医政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医政处:为全面了解我国中西部地区县医院的基本情况,特别是现阶段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为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提供依据,经研究,决定开展中西部地区县医院基本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查内容(一)县医院的基本情况。(二)对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的方向、目标和重点领域的建议和意见。二、调查方式本调查委托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进行。请组织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县医院认真填写《中、西部地区县医院基本情况调查表》(请从下面网址下载:www.chima.org.cn),并于2008年1月31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联系人:秦晓明 洪 宓 电话:010-82801491 010-82311836-13 010-82334558传真:010-82334558 01082801491 电子邮箱:hongmi0807@sina.com卫生部医政司联系人:王春玉电话:010-68792193传真:010-68792513 附件:中、西部地区县医院基本情况调查表.doc 二〇〇八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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