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药品谈判中不为人知的细节 | 青年药政论坛(第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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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1 作者:杨梓 浏览:

 7月19日,人社部发布了44种药品谈判结果,36种高价重特大疾病、罕见病的药品谈判成功进入国家医保乙类目录,成功率达81%,价格平均降幅达44%,引发业界极大关注。在一个半月之后的8月31日,人社部医疗保险司、社保中心相关同志,谈判及评估专家,地方人社局负责同志,药学专家与企业亲历者,与众多业内人士,共计百余人齐聚第八期青年药政论坛,对医保药品谈判机制及政策措施进行探讨,解读相关政策,揭秘谈判细节,同时对下一步的政策导向进行了深入讨论。

  药品谈判在我国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不管是对政府部门还是很多相关企业来说都是第一次进行,可谓“破冰之旅”。从3月提出要进行药品谈判,到6月谈判全部完成,医保管理部门在“百日攻坚战”中不仅设计了严密的谈判制度,进行了大规模的药品评审,还集中一天对所有药品进行谈判,最重要的工作是在谈判桌之外的。药品谈判从开始到结束是如何进行的?论坛上,人社部社保中心协议管理和标准处处长刘娟对药品谈判的整体情况进行了解答,她详细介绍了本次药品谈判的政策背景,从筹备工作、制定方案、推进谈判、专家评审与大数据测算、组织现场谈判五个方面,按照流程的推进详细讲述了药品谈判“百日攻坚战”的历程,也总结了心得与体会。

  本次医保药品谈判同时意味着医保目录动态调整的起始。从2009年到2017年,为了避免医保目录调整的“八年之痛”再次出现,医保管理思路的变化通过这次调整也体现得很明确。论坛特邀人社部医疗保险司管理处处长黄心宇,对此进行政策解读。黄处长从2017年版药品目录与2009年版药品目录的同异入手,介绍了药品谈判及动态调整机制的政策考量,揭示未来医保目录发展的方向;同时也总结了目录调整的不足之处与接下来的工作展望。

  本次药品谈判的亮点之一在于药物经济学在药品谈判中的应用。从前药物经济学在医保管理中处于一种政策指导的地位,而本次中,药物经济学起到了更重要的作用,可以说直接用于实践,参与了谈判的决策,影响了药品的目录准入。解放军306医院药剂科主任,中国药学会、药物经济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久鸿从自身参与谈判药品的药物经济学评价工作经验入手,介绍了本次谈判如何应用了药物经济学评价,同时也展开论述,指出评审中遇到的问题,也对未来医保管理中的药物经济学的应用与发展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与建议。

  本次药品谈判的另一个亮点在于大数据的应用,它与药物经济学一起为药品的遴选提供了强有力的学术与技术支撑。大数据到底起到了何种作用,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局医药服务监管部主任贾云飞进行了讲解。他大数据发展现状入手,展示了医保大数据在药品谈判中的具体应用方法,同时也提出了医保大数据应用的未来与展望。

  本次药品谈判吸取了很多之前地方谈判的经验,最终达到了多方共赢的结果。但如果不能好好落实,最终患者也无法受益,因此下一步最重要的工作是地方医保经办机构如何履行自身职责,落实相关政策。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副处长龚波介绍了上海的药品谈判与实施经验,这些经验不仅对国家药品谈判的制度设计起到了参考作用,也为今后国家制度的落地打下了相应基础。此外,龚处长还对上海将来如何落实国家政策的初步思路进行了讲解,更提出了地方医保经办实际工作中需要探讨的一些问题,为地方医保经办的发声。

  医保支付标准和限定范围的执行终端是在各个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药剂科主任闫素英向大家介绍了药品谈判的结果在医院层面如何实施。她让参会人员了解到,医院药事部门在药品的遴选与采购当中起到了不可取代的作用,从药品的选择、到采购、到药品的使用审核与药品医保报销,都有其身影,并且工作意义重大。而下一步谈判药品如何进入医院,如何掌握评审标准和限定范围,还需要继续进行探索。

  西安杨森制药公司政府事务部总监陈昌雄与成都康弘药业有限公司副总裁殷劲群作为谈判企业的代表,从生产企业的角度,谈了对本次药品谈判的感想,并提出很多了非常客观实际的问题,为医保部门的下一步工作提供了参考。


  在会议的最后,参会嘉宾与专家进行了深入互动,从宏观政策到具体实践各个角度提出了很多具有针对性的问题,专家也一一详尽解答;同时论坛中提出很多有价值的意见与建议,也将为有关部门与专家的今后工作提供有益思路。

  论坛详细内容与专家观点将整理成文发表在中国医疗保险微信公众号(ID:zgylbxzzs)当中,欢迎关注,第一时间获取精彩信息!

  特别鸣谢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绿叶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论坛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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