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讯:截至2015年11月底,金昌市城乡居民参保30967人,参保率为96.43%。
这一数据的取得,来之不易。
近年来,金昌市 机构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对住院费实行 定额管理、总量控制、弹性结算 ,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药品最高限价,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
参保人员在市域范围内就医治疗终结后,按城乡统一标准实行即时结算;异地居住参保人员患病医疗结束后,凭预先由个人垫支相关票据到金昌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城乡统一规定报销,门诊医疗费凭发票由经办机构审核后从个人账户中冲销,极大地方便了居住外地参保人员异地就医。
如今,经过积极探索实践,金昌市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坚持城乡统一的原则,实行统一政策规定、统一待遇标准、统一机构设置、统一医疗服务,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显著提升,群众看病就医更加方便,医保基金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构建起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