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全民医保面临的新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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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5 作者:王东进 浏览:

作者:王东进,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会长。
作者简介:  
王东进,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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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民医保制度的初步建立,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得到保障,极少数社会成员(家庭)的重特大疾病保障与救助问题便逐渐凸显。党中央高屋建瓴、审时度 势,在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及时而明确地提出了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制度)的要求,意义十分重大。这是新时期全民医保制度建设 的一项新任务。

1.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原则的重要体现

我国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进 行医保制度改革,在短短十几年的时间里就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13亿人口的全民医保制度,使绝大多数国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有了保障,这是令世人艳羡的奇迹。但 也应该看到,对极少数因重特大疾病造成灾难性卫生支出的社会成员和家庭保障救助不力不足也是不争的事实。语云:“一人向隅举座不欢”。发生灾难性卫生支出 的家庭虽是极少数(一般占参保人数的5‰左右),但它对这些家庭造成的痛苦却是巨大的,对社会良知、社会和谐带来的影响也是巨大的。所以,抓紧补齐这块 “短板”,进一步提升全民医保的保障绩效,正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的重要体现。

2.社会政策要托底的内在要求

社会保险是现代国家一项重要的经济社会制度,也是政府应承担的重要责任。我们的方针很明确,既要“保基本”,又要“托底线”,这是社会政策要托底的内在 要求。所以,在基本做到“保基本”的基础上,再把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建立健全起来,全民医保这张“安全网”的托底功能就更强了,也更加给力、更加牢 靠了。

3.现代社会保障发展的必然趋势

国际经验表明,各国在实施医疗保障制度 的过程中,首先解决的是民众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因为这是关涉民生、关乎社会稳定的最基本、最重要的事情,是让绝大多数人受益的事情。随着这个首要的基本 问题的初步解决,极少数社会成员的特殊困难就凸显出来,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要求提上政府的议事日程。所以,从上世纪中叶以来,国际上越来越多的国家都开 始重视重特大疾病保障问题,一些发达国家还通过立法来保障实施,政府财政也拨出专款予以支持,这方面已经有了不少可资借鉴的好的做法和经验。我国医疗保险 制度改革与建设虽然起步较晚,但只要坚持中国特色,用好“后发优势”,完全可以顺应国际社会保障的发展趋势,把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制度)建设得更 好。(详见《中国医疗保险》第9期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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