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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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7 作者:丹阳医保 浏览:

为加快推进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整合工作,3月23日我市现已制定并下发《丹阳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方案》明确了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整合职责和基本医疗保险行政管理职能由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承担,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按照时间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全面理顺管理体制,配足配强人员编制,建立健全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管理和经办机构,尽快实现队伍融合和业务融合;要稳步推进信息系统整合,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平稳建立、新老信息系统顺利衔接,坚决杜绝因整合造成的少保漏保现象;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分工,严明工作纪律,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各项整合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方案》还指出,我市将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原“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基金征缴职能合并,统一划归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负责经办;原“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医疗监管等职能合并,划归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经办,统一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将于2017年5月31日前出台,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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