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寿祺:对“保基本”要有一个确切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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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3 作者:周寿祺 浏览:

中央多次强调保基本。这是根据“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分析了医改中的诸多矛盾后,有针对性地指明了“主要矛盾”和“主攻方向”。

  “基本医疗卫生”包括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两个方面。公共卫生服务包括疾病控制、社会卫生监督、妇女儿童保健、健康知识教育、爱国卫生运动等方面的工作;“基本医疗” 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财政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卫生服务能力和大多数人的卫生服务需求,保证向全体居民提供一定水平的、负担得起的成本低、效果好的医疗服务。它的界定可以从基本设施、基本诊疗技术、基本用药和基本费用四个方面考虑。同时,基本医疗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具有变动性、地域性和阶段性。

  ——卫生部政策与管理研究专家委员会原委员周寿祺认为,贯彻“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方针,必须对什么是保基本有一个确切的认识。“基本”可以概括为三要素:从需求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从服务来说是可以提供的;从经济来说是可以负担的。基本医疗不完全是医学范畴的概念,而是医疗经济学范畴医疗与费用相结合的概念。它是可以用基本药物、基本诊疗项目、基本设施项目“三个目录”来界定的。从操作上来说,简而言之,“目录”内的属基本医疗,“目录”外的属非基本医疗。同时,随着医疗需求的变化、医学科技的发展、支付能力的提高可作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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