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应坚持三个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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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2 作者:于广军 浏览:


  医疗服务价格是医疗服务价值的直接体现,是调节医疗服务的重要经济杠杆,是推进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广大患者和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关系到医院的发展和医务人员的收入待遇。

  十几年来,医疗服务价格问题是医院和医务人员诟病最多的卫生政策之一。在价格扭曲的情况下,部分医院和医务人员为获得有效补偿,出现了过度医疗和医疗服务不足并存的情况,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势在必行。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成为新医改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要立足三个基点:一是问题导向;二是机制导向;三是系统导向。

  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必须基于目前医疗服务价格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归纳起来,重点解决三方面的问题:一是要调整价格结构,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诊疗、护理和手术等服务价格,降低部分偏高的检验检查价格,逐步降低直至取消药品加成;提高技术和劳务含量较高的疑难重症和急诊诊治服务项目价格,降低部分技术含量较低的服务项目价格。二是发挥价格杠杆的引导作用,拉开不同级别医院的服务价格梯度,促进就医人群的合理分流。三是建立价格定期调整的制度,改变价格总体水平长期滞后于实际成本的状况。

  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必须基于科学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首先要有科学准确的成本测算基础信息。价格基于成本是基本原则,必须花大力气开展医疗服务成本测算工作,尤其是要注重人力成本的测算。其次,要建立及时灵敏的成本监测网络,逐步探索形成医疗服务价格指数,为医疗服务价格的及时动态调整奠定基础。第三,发挥市场的价格发现机制,在一定的变动幅度内给予医疗机构自主定价权。第四,兼顾患者、医保、医院等利益相关方的利益。

  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要基于卫生经济政策的系统考虑,与财政投入、药品价格政策、医保支付和医疗救助政策联动,整体协同推进。长期以来,医疗服务价格存在的问题各方有目共睹,方向也非常明确,比较一下上一轮医改与本轮医改关于价格改革的文件就可以发现大同小异。但价格改革之路异常艰难,究其原因,一是价格问题非常敏感,涉及社会稳定,改革者慎之又慎;二是没有形成系统的联动机制,价格改革有孤军深入之忧。合理的改革逻辑是首先明确财政投入政策,其次明确药品价格政策,在扣除财政投入的基础上结合药品价格政策,测算服务成本确定服务价格,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患者承受能力制定医保支付政策和医疗救助政策,保证患者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从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医疗服务价格逐步被医保支付价格替代是一个发展趋势,有利于鼓励控制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在医疗保险普遍实行按病种或DRG支付的情况下,逐步淡化具体项目的价格。

(作者单位: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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