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险与医疗保险是完全不同的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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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31 作者:韩凤 浏览: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医疗保险》杂志社社长韩凤撰文指出

  意外伤害险与医疗保险是完全不同的险种

  意外伤害险属非疾病引起的伤害风险,与医疗保险是完全不同的险种。在国际上大多属商业保险范畴,是由风险高的地区或职业人群、雇主或雇员自行选择的保险。

  朱铭来教授提及的建议以医疗保险为依托建立意外伤害保险,没有充足理由。意外伤害者致伤、致残的医疗费可能会由该险支出,也不应纳入医疗保险基金使用范畴。既归属商业保险,更不应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加职工医疗保险者投保,而且保费是职工的医疗保险基金,就更无道理。如果因医疗保险基金结余多,应采取降低保费和提高保障待遇,而不能拨为他用。目前我国是否以政府行为建立全民意外伤害险,我认为企业、职工目前的社险费已分别高出收入的10%和30%,再加险种,负担太重!意外伤害,必定少数,以防范为主是政府的职责。

(编 辑:海 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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