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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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5 作者:韩志奎 浏览:

作者简介:

韩志奎,河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协会会长。

正文:

健全和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应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这不仅因为作为准社会公共产品的医疗保险,需要“政府之手”强力推动,而且因为在医疗保险资源配置中需要“市场之手”起决定性作用。

作为“政府之手”,就是加快健全和完善公平可持续的医疗保险制度,至少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一是按照中央要求加快整合居民医保制度。二是坚守和完善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商业大病(大额)保险、社会医疗救助的多层次制度框架。三是加快解决目前医疗保险统筹层次过低的问题,推进和完善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以适应医疗保险发展需要。

作为“市场之手”,就是在医疗保险资源配置中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的作用。一是在多层次制度框架内,真正通过市场决定大病(大额)补充保险资金由商业保险运作,而绝非现实运行中从居民医疗保险中划出部分基金由商业保险公司去运营。二是真正形成“三医联动”格局,通过市场竞争确定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三是在医疗保险经办方式上,真正形成“谈判机制”。通过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引导医保基金合理流向基层;通过团体购买方式,挤出昂贵药品和耗材价格虚高水分;通过付费制度的改革,遏制当前医疗服务费用的过快增长。

总之,只有“政府之手”和“市场之手” 各司其职,相互作用,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医疗保险制度才能在改革创新中逐步健全和完善。(详见《中国医疗保险》第9期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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