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位省长谈高技能人才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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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7 作者:中国医疗保险 浏览:

关于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养情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崔津渡)今年恰逢《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它的颁布实施对推进职业教育培训的改革和发展,对建立健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以就业为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对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
关于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养情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崔津渡)
今年恰逢《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它的颁布实施对推进职业教育培训的改革和发展,对建立健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以就业为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对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市围绕深化企业改革、产业结构升级以及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努力促进劳动力成本优势向素质优势的转换。重点推进职业技能振兴计划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加快培养数以万计的高素质产业大军,为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技能人才保证。目前,我市技师和高级技师占全市单位从业人员比重由“十五”末的1.8%提高到5%,高级工占全市单位从业人员比重由13.8%提高到22.4%。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
一、整体规划,发挥政策的统揽和推进作用。实施《天津市2004至2007年职业培训规划纲要》,通过开展技能振兴行动,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和“四年三万新技师培养计划”,使全市技术工人的整体素质结构得到一定改善。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实施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对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实行政府津贴,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及我市技术能手称号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制定了技能人才培养经费补贴办法,对培养技师、高级技师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培训费补贴。充分运用失业保险及再就业资金延伸使用的政策,引导企业提足用好职工培训经费,根据生产岗位要求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建立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在工资、奖励、津贴、保障、福利等方面向高技能人才倾斜。同时,加大舆论宣传,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
二、搭建实训和鉴定平台,面向全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围绕电子信息、石油和海洋化工、汽车及装备制造、石油钢管和优质钢材、生物技术和现代医药、新型能源和新型材料等六大支柱产业,建设公益性、市场化的公共实训鉴定基地。在基地建设工作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拓创新,紧盯产业调整,产业升级以及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需要,在前瞻性、示范性、指导性、服务性上下功夫,保证了基地筹建工作的顺利进行。从年底开始,各基地将陆续投入运行。
三、突出重点,不断加大以企业为主体的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充分发挥企业是人力应用和人才培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推动企业,行业作为培训的主体作用。天津钢铁有限公司在企业东移过程中配合新技术、新设备的引进,建立和完善岗位技能标准,对职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和新技术、新工艺的培训,不断完善考核评价方式、选拔机制和激励机制,形成了比较合理的技术工人队伍结构。机电工业集团公司调整技术工人结构,将技术工人分为核心层、骨干层和一般层,实行分层管理,与待遇直接挂钩。同时为工人参加培训提供时间、费用上的支持,在职工中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仅天津碱厂今年就对800多名在职职工进行了技师、高级技师的培训和考核。
四、示范引导,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的管理,统—标准,统一政策、统筹规划,规范运作,建立竞赛、表彰、奖励的长效机制,使其成为技能人才成长的有效途径。2004年以来,我市在全国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我市代表队在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中,取得了数控车工第一名、第三名、第五名和团体第四名;在全国技工学校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了四个职业、八个组别的三个第一名、三个第二名和三个第三名、一个第四名、一个第五名的优异成绩,并获得全国技工学校职业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等荣誉。在去年4月份举办的全国焊工技能竞赛中,我市选手分别取得第二名和第十名的好成绩。近两年来通过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全市有1200人取得了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五、紧盯需求,积极推动各类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贯彻落实劳动保障部关于职业学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以及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要求,坚持“教考分离、培考分开”的原则,在全市各类职业院校普遍推行“学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使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进一步完善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布局和设点工作,选择了天津电子信息职业职业技术学院、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等六所高职院校,开展高级职业技能鉴定“直通车”试点,实施高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各试点院校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深化教学改革,调整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强化职业技能训练,突出学生职业能力的评价。从2003年开始,在天津工程师范学院技工学校生源的毕业生中,进行“本科 技师”培养模式的探索,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六、狠抓落实,大力推进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学习贯彻《劳动法》、《职教法》以及《天津市劳动就业管理条例》,要求用人单位、职业介绍和就业服务机构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招录用员工要从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对国家规定的涉及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的66个准入职业必须持证上岗。近几年来,每年选择4—5个影响大、涉及面广的职业进行专项监察。与此同时,从维护劳动者培训权益出发,从去年开始,我们组织力量对部分企业重点监察了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服务河北更快更好发展(河北省副省长 付双建)
高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行各业产业大军的优秀代表,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在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来,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促进全省更快更好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大力营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2005年初,我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制定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冀政〔2005〕14号),在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激励以及资金投入等方面明确了若干政策措施。今年6月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印发后,我省迅速下发了学习贯彻通知,对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提出了进一步的明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也从各自实际出发,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在制定和完善政策的同时,我省进一步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表彰力度,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去年底和今年初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对优秀高技能人才进行了表彰,组织优秀高技能人才先进事迹报告团在全省各地作巡回报告,广泛开展多行业、多工种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果。 #p#分页标题#e#
二、大力支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建设,不断提高培养能力。截止目前,河北省共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14所,每年为企业和社会培养培训高技能人才7000多人。为进一步扩大培养规模,提高培养能力,我省采取了多项措施不断加强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建设。省政府把技工教育纳入政府统筹发展职业教育的大盘子,明确提出在“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15所技工学校和6所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积极组织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申报农民工培训基地建设工程项目,采取政府担保、纳入银政合作平台形式,共争取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4.7亿元,主要用于6所高级技工学校的改扩建工程和购置更新实训设备。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全省共有15所省级以上重点技工学校获得国债资金支持,资金额度达到4170万元。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建设为培养高技能人才奠定了基础,2004年以来我省实施三年两万五千新技师培养计划,到去年底共培养新技师18632人,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133%。
三、开展企业内技师考评试点工作,发挥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2004年,我省在华北制药集团和宣化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企业内技师考评试点工作。两家企业根据自身生产需求和国家职业标准,自主确定设置技师、高级技师的岗位和数量,组织培训、考核与业绩评审,同时对考评合格并被聘用的技师、高级技师,按照政策规定给予相应的待遇和津贴。这一做法,不仅把高技能人才的培训考核与使用、待遇有机结合起来,调动了广大职工提高技能的积极性,而且对企业关键岗位人力资源进行了优化调整,有效促进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的提高。目前,我省正在大中型企业积极推广这一试点经验。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现状得到了明显改善。到2005年底,我省企业技师、高级技师达到4.2万人,比2000年增长15.7%,占技术工人总数的4.09%,提高了1.44个百分点。总结我省近几年工作,我们感到,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关键是要把握好四点:一是要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2004年我省成立了省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对指导、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二是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各级政府要在完善政策、健全机制、经费支持、营造环境等方面为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保障。三是要充分发挥职业院校的基础作用。大力加强实训基地和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高技能人才培养数量和质量。四是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进一步转变观念,把培养高技能人才作为促进企业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大培养和培训力度。
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经济发展需要相比仍有很大差距。2005年我省劳动力市场高级技师供求比例为1:3.13,供不应求的现象比较突出。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是确保全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更快更好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央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企业行业的主体作用和职业院校的基础作用,引导和鼓励校企合作,加快培养一大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力争到“十一五”末,全省技师、高级技师总量达到8万人,在技术工人中的比例提高到6%以上,初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中、初级比例基本合理的格局

全面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山西省副省长 靳善忠)
高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山西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结构调整、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特别是把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纳入全省人才开发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机制,优化人才环境,为我省高技能人才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目前,全省企业有技术工人141.2万人。其中初、中级工118.5万人,占83.9%;高级工16.9万人,占12%;技师和高级技师5.8万人,占4.1%。从技能人才的总量、素质和结构上都有了较大提高和改善。
在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我省重点抓了三项工作:
第一,完善政策措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确立人才强省战略,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人才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同时编制了《山西省“十—五”人才开发规划纲要》,作为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的子规划。最近,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待修改完善后正式出台。
第二,健全培养体系。“十五”期间,我省通过大力发展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在全省初步形成了以技工学校为主体、社会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补充,并与企业在岗职工培训紧密结合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目前,我省技工学校有106所,其中高级技校13所,培训专业涉及煤炭、电力、冶金、机械、化工、电子、信息技术、建筑、交通等20个门类,布局合理、工种齐全,师资队伍素质提高,综合办学能力增强,在校生总人数由2000年的3.9万名增加到2005年的10万名,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培训技能劳动者96万人,为企业、社会和全省经济建设输送了大批技能人才。
第三,优化人才环境。为努力营造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技能劳动、尊重技能人才的浓厚氛围,省政府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山西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实施办法》、《关于在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指导意见》、《三晋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山西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促进技能人才开发的政策文件。最近,还准备出台《山西省高级技师享受政府津贴实施办法》。全省每年均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的职业技能竞赛和评选表彰活动。山西焦煤集团公司栗俊平同志被劳动保障部等七部委授产“中国高技能人才十大楷模”。在全国历届职业技能竞赛和评选表彰活动中,我省有两人获得“中华技能大奖”,20人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总体上看,“十五”期间我省高技能人才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与经济快速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基础工作薄弱,总量、结构、素质不适应,培养体系不完善等诸多矛盾和问题,必须进—步采取措施,实施“三项工程”,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p#分页标题#e#
一要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利用高职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以及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建设一批现代制造业和服务业紧缺人才的培训基地。到2010年末,造就一支技能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与我省经济发展需要基本相适应的200万技能人才队伍和50万高技能人才队伍。全省企业技能人才基本做到人人轮训一遍;城镇新增劳动力接受正规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的达到70%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持有率达到90%;全省优势产业、支柱产业和重点工程企业的中级以上技能人才数量达到在岗技术工人总量的50%以上,一般企业达到40%以上。
二要实施“技能人才开发服务平台建设工程”。进一步完善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用人单位承认、社会普遍认可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按照“数量充足、门类齐全、专业配套、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要求,全面掌握技能人才的基本情况,建立省、市、县三级技能人才信息库,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技能人才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纵向联接国家、省、市、县技能人才服务机构,横向联接技能人才培训、实习、鉴定、推荐、使用等多部门、多单位的服务体系,形成全省统一、城乡结合、网络通畅、信息共享的技能人才市场服务格局,为技能人才开发提供社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的全方位服务。
三要实施“优势产业高技能人才支撑工程”。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对我省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的重要支撑作用,积极引导高技能人才进行技术、技能难题攻关,促进高新技术和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传授技艺、传播技,能方面的作用,继续在企业广泛开展“拜师学艺”和“名师带高徒”活动。积极利用国际教育培训资源培养高技能人才。根据我省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每年选拔50—100名年轻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到技术发达国家和地区进修学习。



组建专业化培训集团 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支持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辽宁省副省长 鲁昕)
辽宁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同辽宁老工业基地一样有过辉煌的历史,为建立共和国的工业体系做出了卓越的贡献。改革开放以来,辽宁的企业经历一个低谷时期,在经济转型企业转制的过程中,国有企业经营不景气,发展遇到了困难,其中面临的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技能人才断档,职工技能素质滑坡,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大量流失,使高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占整个技术工人的比例下降到不足4%,高技能人才严重缺乏成为影响辽宁经济复兴的制约因素之一。高技能人才在企业发展中具有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要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首先要振兴技工教育,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高技能人才队伍。省委省政府把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作为人才强省的重要举措,列入省经济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为适应辽宁建设装备制造业基地和原材料基地的急需,改革、创新技能人才培养体制和模式,组建了冶金行业、焊接专业、数控机床操作、金杯汽车、模具专业、电工电子专业、交通汽运工程专业、仪器仪表专业、机械加工专业、煤炭行业等10个专业化技工培训集团。这10个集团主要由骨干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职院校和大中型骨干企业为中心组成,整合了校企培训资源,发挥两方面积极性,实现优势互补,使供需直接见面,培训与就业对接,是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的积极探索。提高了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也为众多的没有自我培训能力的中小企业提供输送和培养专业技能人才的渠道。其中,在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方面,10个培训集团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可能性,充分发挥了骨干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和院校的基础作用,带动了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的建设(我省43个高技能培训基地大部分在集团内的院校和企业),大大加快了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进程, 10大培训集团广泛开展普惠制培训,为高技能人才培养创造了更为有利的环境,把政府培训补贴政策惠及到高技能人才培训,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在更广阔的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开展。10大集团的有效运行,为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开辟了新的途径,提供了新的经验,促进我省“三年三万新技师培养计划”的完成,也为市场合理配置技能人才资源创造了有利条件。
在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同时,积极完善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我省近70%的企业实行了向高技能人才倾斜的分配制度。今年,在被授予我省首批“有杰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称号的高级技师中实行了省政府津贴制度,这是在技能人才表彰奖励方面的制度性突破,给我省广大职工极大鼓舞,提高了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
经过“十五”期间的努力,全省技术工人的技术等级构成有了明显改善,高级工以上技术工人比“九五”末期增加了1.5倍。高技能人才短缺的状况有了初步缓解,技能人才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涌现出一大批优秀高技能人才。中国高技能人才十大楷模之一、“油井女杰”束滨霞,创造了“徐强精度”、荣获了第八届中华技能大奖的徐强,“三个博士都不换”的青年高级技师王亮,就是他们中的杰出代表。
“十一五”期间,我省将全力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和全国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在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培养、选拔、评价、使用、激励、交流、保障各方面完善政策措施,完善培养体系,创新培养机制,加大投入,扩大宣传,为高技能人才成长创造更为宽松的环境。不断总结经验,充分发挥企业和行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扩展和强化10大培训集团功能,依托技工培训集团,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尽快形成主导培训能力,进一步发挥其各类专业技能人才培养龙头和主力军作用,重点建设装备制造等30个名牌专业,打造辽宁技工品牌。使之成为我省技能人才集散中心,为企业培养和输送各类专业技能人才。力争到“十一五”末期使我省高级工以上技术工人的比重达到25%,总量比现在翻一番,达到95万以上,为把辽宁建设成为国家主要的制造业基地和重要的经济增长区域提供充足的技能人才保障。再展辽宁工人阶级的雄风,再铸辽宁老工业基地新的辉煌。



构筑“绿色通道”,切实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吉林省副省长 李斌)
吉林省是我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吉林经济的发展、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吉林制造”品牌的打造,需要大量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的高技能人才。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我省把高技能人才培养摆在重要位置,制定了发展规划和一系列政策措施,为高技能人才培养筑就了一条快速成长的“绿色通道”,在较短时间内取得了明显成效。 #p#分页标题#e#
一、高度重视,统筹谋划。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建设工作,把高技能人才工作纳入全省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之中。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发[2004]22号文件精神的通知》。省政府印发了《吉林省振兴老工业基地2004—2010年职业培训规划》,转发了《吉林省高技能人才“2810”工程规划》。决定利用7—8年时间,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制度创新,改善人才成长环境,尽快形成培养快、使用好、待遇高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格局。整合资源,着力构建以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和职业院校、工科高等院校为骨干,社会与企业、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将优秀高技能人才纳入省管专家行列,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力争到“十一五”末期,全省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8万人,其中高级工28万人,技师和高级技师10万人,初步形成与吉林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初、中、高级技工和技师、高级技师比例、结构合理的格局。
二、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一)充分发挥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集团),是培养高技人才的主体,我省把一汽集团公司、北车集团长春机车车辆有限公司、通钢集团公司等一些大中型企业作为专门的培养高技能人才基地,结合企业生产发展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了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并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一汽集团每年投入800多万元用于培养企业急需的车工、钳工和焊工等十五个工种的高技能人才,近年来,有工人获得中华技能大奖,2人获得全国技术能手,高级技师李凯军被评为“全国高技能人才楷模”。广泛开展名师带徒活动,缩短高技能人培养周期。李凯军近几年来就带出了数十个省级高技能人才,100多个高级技师,为一汽人才培养做出了巨大贡献。
(二)整合资源,构建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从实际出发,对全省培训资源进行优化整合,逐步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一是强强联合,打造高技能人才培养航母。“十五”伊始,我省就通过对全省11所专业分散的职业学院的整合,建设了高技能人才培养“航母”——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占地30万平方米,设有现代工程、信息、旅游等7个分院、30个专业,46个专业方向,全日制在校生1.2万人,教职工1000余人,成为国家重点建设的职业技术学院,被国家劳动保障部认定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二是调整结构,优化高技能人才培养资源配置。我省打破行政隶属关系,坚持市行政区域内统一规划,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资源的优化配置。依托我省的支柱产业拟建设汽车、农产品加工、机械装备制造、光电子信息等六大产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中心。探索多元化的办学体制,吸纳社会教育资源,共同培养急需技能人才。
三是充分发挥技工学校培养技能人才的作用。我省共有120所技工学校。在20所教学能力较高、实训设置较强的国家重点和省部级技工学校开设高级工班,每年培养1000名高技能人才。
四是在高等院校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扩大高技能人才培养渠道。在33所高等院校分别建立了职业技能鉴定所,在全省高等院校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进一步拓宽了高技能人才培养渠道。
(三)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企业职工培训坚持以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为主要形式,调动和激发广大一线工人学习钻研技术的积极性。“十五”时期,我省形成了以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工会、共青团、女王联等社会团体共同配合的职业技能竞赛的模式,着重开展了汽车、数控、机械装备制造、光电子信息、电子商务等5大类20多项技能竞赛,从竞赛中选拔出了省级技术能手280多人。
(四)提高高技能人才的待遇水平。建立高技能人才薪酬津贴制度。鼓励企业对贡献突出的高技能人才实行股权和期权激励。较大幅度提高了高级技工、技师岗位津贴。探索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设立“首席工人”、“首席技师”制度,逐步建立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用的高技能人才使用机制。根据考评结合、评聘分离的原则,被聘用的技师、高级技师分别享受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同等待遇。
(五)扩大宣传,营造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氛围。由省委宣传统一组织省内有关媒体,对近几年涌现出来的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进行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为高技能人才的健康成长创造了有利条件。
经过几年来的努力,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取得了初步成效,队伍建设得到较大加强。目前,全省共有高技能人才20.4万人,与2003年的13.8万人相比增长46%,其中,高级工16万人,与2003年相比增长46%,技师和高级技师4.2万人,与2003年相比增长44.8%。“十一五”时期是吉林加快发展、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机遇期。我们将进一步拓宽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绿色通道”,努力为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实现更快更好发展提供更大的人才和技术支持。

完善政策, 优化环境,为振兴老工业基地提供高技能人才保障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王东华)

近年来,我省十分重视高技能人才工作,紧紧围绕老工业基地振兴,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政策,强化措施,优化环境,全力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03年至2005年,全省共培养高技能人才11.75万人,在振兴老工业基地、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回顾几年来的实践,我省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探索。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形成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推进机制。高技能人才是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工作,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完善推进机制,全面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一是把高技能人才培养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目标,纳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目前,全省各级政府已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纳入 “十一五”规划,创造条件,积极实施。绝大多数市、县还把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作为评价各级领导绩效的一项重要指标,认真考核、严格兑现奖惩。二是层层建立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协调制度,形成了部门联动机制。从省到县普遍建立了由组织、劳动保障、人事和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有效地解决了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使用、待遇等方面的问题,为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高技能人才作用,产生了积极效果。三是各行业、企业都把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使用作为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措施,一以贯之地组织推进。全省各行业、企业都确立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在资金投入、使用待遇等方面有了新的突破。全省上下由于认识统一,措施得力,现已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密切配合,行业、企业积极推进,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p#分页标题#e#
二、完善政策,优化环境,形成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促动机制。近几年来,我们结合实际,积极完善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方面中的作用。为使政策适用、管用,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我们在完善政策过程中,着力强化了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注重调研,科学分析判断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现状。2004年5月,省政府组成专题调研组,对哈尔滨、齐齐哈尔等五个城市的25家国有大型企业和32所技工院校进行了实地调研,认真全面地了解了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二是建立全省技术工人统计报表制度,保证政策的有效性。对各级技术工人的年龄、文化、流动、培训及职业资格情况实行全面、动态的跟踪调查统计,为完善高技能人才的政策提供了重要的支撑。三是着眼全局,制定出台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2004年,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使高技能人才在评价体系、保障机制、待遇水平等方面有了强有力的保障。中办发[2006]15号文件下发后,省委、省政府又进一步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初步形成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促动机制。
三、创新模式,整合资源,形成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我省注重培训模式创新及资源整合,逐渐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以技工院校及职业院校为基地,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新模式。一是结合企业生产发展和技术创新需要,积极支持、推动和引导企业建立职工培训制度。在全省相关行业组织实施了机电、信息产业、电力等高级技工培训项目,以我省装备、石化、能源、食品、医药、森工等六大基地的传统产业和新技术产业领域为依托,开展了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每年培养高技能人才近1.7万人。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及职业院校的基地作用。省政府专门设立了技工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每年投入1500万元,用于技工教育的发展。依托规模较大、技术先进、管理规范和效益较好、知名度高的企业、技工院校以及实习设备先进和师资力量较强的高等职业院校,先后建立了34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同时,集中现有技工学校的优势资源,成立了8所技师学院、命名了11所示范性技工学校、评定了20个名牌专业,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三是建立形式多样的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新模式。几年来,我省逐步探索并建立了投资合作式、进修提高式、定向双元式、校办企业式等多种模式,实现了培训与使用的有效衔接。哈尔滨、伊春等技师学院分别兼并企业,学生不出校门就能和企业直接对接,实现了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牡丹江市等高级技工学校将高级技工班直接办到企业,通过生产实践提高了学生的技能水平。
四、重点倾斜,有效激励,形成高技能人才良好发育体系。为了使高技能人才留得住、用得上、有作用,近年来,我省相继在分配形式、福利待遇、奖励机制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倾斜措施。一是引导企业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以按技能分配为辅的分配形式,保证高技能人才立足岗位、安心工作。哈电站集团、齐车集团公司等企业设立了“技能专家”、“技能带头人”、“首席工人”等岗位,并在工资、奖金、住房等福利待遇上对这部分人员给予了重点倾斜,稳定了高技能人才队伍。二是建立政府对高技能人才的评选表彰制度。为鼓励和扶持高技能人才,省政府制定了《黑龙江省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通过设立“龙江技能大奖”、“龙江技术能手”和“龙江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对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和技能人才培育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极大地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奉献精神。三是实行高技能人才重奖制度。2005年,我省对获得“黑龙江省首届数控技能大赛”各工种第1—3名的选手,授予“黑龙江省技术能手”称号,颁发高级技师证书、荣誉证书、奖牌,并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和5000元的现金奖励,产生了较好的激励效果。由于措施可行,工作有力,使我省出现了高技能人才由“外流”向“回流”转变的可喜局面。
五、突破限制,搭建平台,形成高技能人才的评价体系。为营造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机制,我省建立了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一是突破年龄、资历、身份、比例等各类限制,允许高技能人才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对确有绝技绝活的业务骨干;在各类技能竞赛中获得优秀名次的选手;在生产中解决关键性技术操作难题的技术工人;在承担重要生产项目中起关键作用的技术工人等四类人员,允许通过考核后破格晋升为技师或高级技师。目前,我省已有2360名技术工人破格晋升为技师或高级技师。二是积极开展了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对哈电站集团等大中型企业,按国家职业标准给予充分的技能人才评价自主权,使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和职工业绩,对技能人才进行科学评价。试点结果表明,由于畅通了企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增强了企业综合竞争能力。三是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为高技能人才成长搭建展示才能的平台。2003年以来,我省共组织实施210项省、市级技能大赛,使4300多名技术过硬、复合型的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激励机制的创造与实施,造就了一大批素质优良、勇于创新的高技能人才,在经济与社会发展大潮中,积极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深入实施技能振兴计划,切实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 (上海市副市长 周太彤)
按照中央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总体要求,近年来,上海在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做了一些探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实施“技能振兴计划”,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2003年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将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到了“两高”人才战略高度,提出加快培养一大批高技能人才。按照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的要求,上海实施了“三年技能振兴计划”,着力加强适应上海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到2005年,上海高技能人才占技术性从业人员比重已从2002年底的6.2%提高到了2005年底的14.98%。
今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对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提出总体部署,并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此,从今年开始,上海市又启动实施了新一轮的“技能振兴计划”,目标是通过努力,“十一五”期末,使上海市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术性从业人员比重达到 25%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达5%以上。 #p#分页标题#e#
新一轮“技能振兴计划”将重点面向上海着力发展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强这些产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特别是知识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同时,重点加强中青年领军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争到“十一五”期末,使45岁以下中青年高技能人才占高技能人才比重达80%左右。由此,逐步形成与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
应、结构分布合理的高技能人才总体格局。
二、建立职业培训个人帐户,完善市场化、社会化职业培训机制。近年来,从切实发挥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出发,上海市一直致力于推动形成市场化、社会化的职业培训机制,即政府不再直接“招学员、办培训”,而是打破“围墙”,鼓励全社会有资质的培训机构都参与职业培训。劳动者个人参加这些机构组织的符合上海市规定的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所需费用由政府按规定进行补贴。通过这一模式,“十五”期间,上海市共对116万人完成了职业培训工作。
从今年开始,上海市着手建立职业培训个人帐户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职业培训成果的机制。个人帐户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中支出,在个人劳动年龄段内始终有效。劳动者个人可自主选择参加政府公布的培训项目,并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使用帐户资金。由此,使政府补贴培训机制更加贴近市场需求和劳动者个人意愿,更好地调动每个劳动者终身提升职业能力的积极性。按照市政府要求,今年上海市计划先期为30万上海市民(其中郊区15万人)建立职业培训补贴个人帐户,以后再逐步扩大适用范围。同时,还将对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做适当政策倾斜,把劳动力市场急需的中、高级培训项目纳入政府补贴范围,以更好地发挥政府补贴培训的政策导向作用。
自今年2月建立职业培训个人帐户工作启动以来,上海市已向 24.29万市民发放了个人帐户卡,其中郊区11.51万人。已有13.54万市民持卡参加了政府补贴的培训项目,其中属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市民培训后的就业率达到66.5%。
三、加快职业培训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加强高技能人才实际动手能力的培养。去年国务院36号文件和今年中办、国办15号文件都明确提出,要“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公共实训基地”。按照中央这一要求,上海目前正着力推进公共实训基地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公共实训基地主要针对单个社会培训机构难以承担的项目,尤其是上海支柱产业发展急需、技能含量高、投入和维护成本较大的高端项目,以体现其“公共”特征,进而面向上海市所有的教育培训机构,提供免费的技能实训和技能鉴定服务,使其产生最大的社会公益效应。
目前,上海市已建成了天山路数字制造业和创意产业公共实训基地。该基地每年实训人次近40万,已处于满负荷状态。同时,目前的实训项目也已难以满足上海今后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为此,我们根据未来5—15年产业发展规划,正在进行一批新的公共实训基地的规划和建设,以形成一个包括生物医药、会展、现代电子、港口物流、汽车服务、现代休闲生活服务、创业等项目的公共实训基地总体布局。
四、强化职业培训质量管理,提升职业培训总体水平。
近年来,上海市按照劳动保障部要求,从加强新职业标准开发、健全考核鉴定制度、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等方面着手,大力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质量管理。
在劳动保障部的支持下,我们依托“上海分中心”,组建了一支近4000人的专家队伍,加大与上海未来发展相适应的新职业标准开发力度和原有职业标准的提升力度。根据高技能人才岗位要求,完善了鉴定考核的过程管理和质量控制,推出职业技能鉴定程序化模式,强化标准,健全程序,加强对实际动手能力的考核。在深入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过程中,我们陆续推出了“写入式”证书、“签证式”证书等新形式,并在上海高校中推出了大学生“双证书”制
度。同时,借鉴和吸收国际著名的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经验,提升上海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水平。“十五”期间,上海共完成188.1万人次职业资格鉴定,核发职业资格证书138.9万本,其中中高级以上发证达55.7万本,占发证总数的40.1%。
五、搭建技能竞赛交流平台,营造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近年来,上海每年都开展由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教委、市信息委等五家单位联合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竞赛对象主要侧重于上海市产业发展急需的知识技能型职业,并带动区县、行业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每年吸引2万多技能劳动者参与竞赛活动,充分展现了上海市高技能人才的精神风貌,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
同时,从2004年开始,市劳动保障部门与市总工会,还在全市开展了“万名技师育高徒”活动,通过企业内技师、高级技师与技能劳动者的结对培养,推动高技能人才岗位成才。迄今为止,已在 1066家基层单位开展相关活动,结对师徒达10232对,其中,通过职业技能鉴定晋升高级工等级以上的徒弟达4596人。
此外,上海市每两年还开展一次“上海市技术能手”、“上海市青年岗位能手’’等评选表彰活动,对营造全社会重视、尊重高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全国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的召开,对加快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将按照这次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好中办、国办15号文件的要求,学习和借鉴兄弟省市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强上海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为上海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努力开创高技能人才工作新局面 (江苏省副省长 何权)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把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据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全省拥有中级以上技能人才154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52.2万人;涌现了以邓建军为代表的一批优秀高技能人才。在工作中,我省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上下功夫。
(一)建立政府指导、企业主导、学校参与、社会支持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开通企业培养、院校培养、企业院校合作培养和技能竞赛选拔培养四条通道,突出企业培养责任主体的作用。鼓励企业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设立“首席技师”等职衔。广泛开展技能竞赛活动,对获得省部级竞赛优异成绩的选手破格晋升高级以上职业资格。同时,围绕提高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进一步加强专业和课程建设,引导教育培训机构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优先在数控技术应用等10个领域加强精品课程和教材建设,加快培养社会急需的高素质、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加强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今年建设4所省重点技师学院,“十一五”末达到8-10所;同时建设了30个规模适度、设施完善、特色鲜明的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计划今后两年再建20个;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和“技工教育千名师资培养领航计划”,大力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技工院校教师水平。 #p#分页标题#e#
(二)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的技能型人才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突出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关键生产难题的考核;对知识技能型人才,突出掌握运用新技术新知识的能力考核;对复合技能型人才,强化综合性考核和多技能考核。改革企业、院校、社会技能人才评价方式。按照“统一标准、现场考核、强化督导”的原则,评价企业技能人才;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发挥优势”的原则,支持指导各类院校和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毕(结)业生参加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按照“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任”的原则,对社会通用性强的职业(工种)的技师和高级技师进行考评。
(三)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高技能人才奖励机制。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在高技能人才中发展党员、评选劳动模范等。从2004年起,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有突出贡献的高级技师、技师,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技术能手。实行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技师享受政府津贴制度,对技术能手由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凭能力和业绩确定收入、分配和待遇制度。企业在聘的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与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待遇;技工院校高级班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待遇及定级工资,均参照大专学历毕业生待遇执行。目前,省市两级政府和省主要支柱产业及有影响的大型企业,已全面建立高技能人才奖励制度。
(四)建立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多渠道投入机制。省财政安排2500万元设立了高技能人才培养资金,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奖励、基地建设、贷款贴息和省市共建基地补贴等。并明确规定,用于职业教育的城市教育费附加中,要有不少于20%用于高技能人才的教育培训。对企业按规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要保证一半以上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统筹其中的0.5%部分,统筹由地方税务部门代征,同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提供应征单位的名单和应征金额。采取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为培养高技能人才提供捐赠和培训服务。
在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将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高技能人才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 (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陈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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