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监管 医院也肩负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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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4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作者:占伊扬 浏览: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作者:占伊扬 江苏省人民医院副院长

  由于医疗市场的特殊性,在医疗保险运行过程中,如何实现有效的监督管理一直是难点问题。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医保通过政策、目录以及服务协议的方式对医院进行监管,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随着医务人员、参保患者对政策的了解,道德风险日益增多。

  近年来虽然多地医保已上线智能审核系统,迈入全数据审核阶段,但初期智能审核规则尚以定量为主,难以实现定性审核,监管失之于弱,成效甚微。因此,破解监管难题不仅要构建完善的监管法律体系使之有法可依、健全的监管标准体系使之客观公正,更要重视建立广泛的监管宣传体系,整体提升政策执行意识。

  在当前形势下,医院应加强责任意识,化被动为主动,加强自我监管力度。医院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关键、医保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政策水平是基础。在思想上,必须充分认识到作为医保定点服务机构,医院同样肩负科学管理、合理使用有限医保基金的责任。

  在实际做法上,医院监管应从监控、考核、宣传三方面切入,监管客体既包含医保服务行为、也包含就诊行为,做到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与事后考核相结合,通过建立健全医保管理制度、量化监控指标,增强监管科学性与客观性;通过构建监管信息系统、完善医保考核体系,提高监管效率,促进监管措施有效落实;通过宣教、点评、宣传周、沙龙等宣传形式,提升监管政策执行意识。

  合理有序的医保基金管理制度将保障医院经济的平稳发展,医院内部有效管理将促进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医保双方形成的良性互动,是医保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当前是医保监管体系建设关键期,更需要通过双方增进沟通、探索谈判等,共同推进医保制度建立与完善。

  在医保监管体系建设中,医保应为医院提供更多沟通机会,为医保监管制度完善提供更多思路。如江苏省医疗保险研究会探索建立医保对话平台,通过设立医院医保专委会,为省内13个城市的医方、保方提供谈判沟通平台,开辟了医院参与医保政策制定与完善的新模式。

  原标题:强化自我监管意识是制度建设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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