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功成:组建国家医保局绝对是利民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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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2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作者:郑功成 浏览:

  作者:郑功成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

  疾病是人民最大的后顾之忧,虽然已经建立的医疗保险制度缓解了城乡居民的疾病医疗负担,但因多部门分割管理所带来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的存在,医保政策分割、制度运行低效、资源浪费、患者看病贵等问题一直未能够有效解决。

  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决定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将人社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职责、国家卫计委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国家发改委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和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加以整合并转至该局。同时,还明确赋予其如下职责: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国家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相关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并明确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以利提高医保资金的征管效率。

  一、组建国家医保局是矫治现存弊端的治本之策

  这一重大改革对医疗保障而言,具有划时代意义。我国医疗保障改革与制度建设将自此由部门分割、政策分割、经办分割、资源分割、信息分割的旧格局,进入统筹规划、集权管理、资源整合、信息一体、统一实施的新时代。其最大特点就是尊重医疗保障制度的客观规律,彻底打破城乡分割、群体分割的体制性障碍,真正实行集权管理、集中问责,从而是矫治医疗保障制度现存弊端的治本之策。

  对于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而言,统一的国家医疗保障局将因彻底化解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现象而使行政效能得到极大提升,将因可以统筹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并合理设定其结构功能而使制度碎片化现象加快得到解决,将因消除资源分割格局及其带来的浪费现象而使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得到提升,将因统一经办与信息系统而大幅度降低制度运行成本,将因作为参保人唯一的代理人而在控制医疗费用方面更具话语权,将因把发改委的药品与服务价格职能、原卫计委的药品与耗材招标职能全部划入而成为可以同时节制医保、医药、医疗服务三方的监管机构,还将因把医保与生育保险的征缴划归税务部门而增强财政与医疗保障制度间的联动。因此,新组建的国家医疗保障局将是一个相对强势的政府管理部门。

  二、组建国家医保局可为全体人民提供更加可靠的安全预期

  对老百姓而言,组建统一的医疗保障局无疑是利好消息。

  1.医保管理部门的统一,必将加快医保制度的整合与优化步伐,加快医保经办服务与信息化的一体化,进而促使这一制度走向公平,最终实现让全体人民在同一种医疗保险制度下获得公平的医疗保障。

  2.医保管理部门的统一,还将在制度整合的同时伴随统筹层次的提升,这将极大地增强这一制度的抗风险能力与财务稳定性,促使这一制度的互助共济功能同步增强,这可以为从根本上解除人民的疾病后顾之忧特别是重特大疾病的后顾之忧创造条件,进而为全体人民提供更加可靠的安全预期。

  3.医保管理部门的统一,不仅可以极大地节约行政成本与制度运行成本,还可以对医药价格与医疗行为实现更加有效的直接管治,其结果必然是减少乃至杜绝疾病医疗中的浪费现象,现实中存在的过度医疗、重复检验、大处方乃至医患合谋侵蚀医保基金的现象将得到根治,这对于缓解老百姓看病贵现象将是治本之计。

  4.医保管理部门的统一,将加快完善国家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从而为患者异地就医的结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5.医保管理部门的统一,还可以更加有力地督促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因为服务质量不良的医疗机构将会受到管理部门的制约,而在全民医保的条件下,不受患者欢迎的医疗机构只能被淘汰出局。

  三、根治看病贵必须有医疗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的有效协同

  当然,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虽为矫治医保制度现实缺陷的治本之策,但效果还要取决于新机构必须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如果只是简单的机构合并,就可能不会太理想。同时,根治看病贵问题也不能完全指望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还必须有医疗卫生部门与医疗机构的有效协同。例如,实行分级诊疗是发达国家节约医疗成本、降低患者医疗费用的必要且有效举措,但在我国却一直不尽如人意,实践证明仅靠医保制度采取报销递减规则是不行的,还必须真正实现医疗卫生服务布局中强基固本,即加快强化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特别是配备足够的全科医生,构建相互信任的医患关系,尽可能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够看好绝大多数常见病、一般病,只有疑难杂症和重特大疾病才到大医院诊治。如果形成了这样的格局,老百姓不仅看病方便,其医疗代价也必定大幅降低,整个社会的医疗与健康成本也会大幅度降低,因此,这也是从根本上解决看病贵问题的必须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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