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条件不统一,就真没法建社保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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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7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作者:陈仰东 浏览:

  作者:陈仰东  大连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教授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是我国公共服务领域有里程碑意义的伟大工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以人民为中心的新思想,意义十分重大。

  要实现这一要求,究竟有哪些障碍、应该选择什么路径,是当下业界学界最为关注的重要话题之一。有的专家学者认为,制度、体制、流程、信息系统不统一是最大障碍,因此主张加快制度、体制、流程、信息系统的统一步伐。听上去很有道理,但如追问统一到什么程度才算符合条件,方不妨碍平台建设,好像又没有了答案。

  按照辩证法的观点,统一是相对的。和过去比,近十年来我们的制度、体制、流程、信息系统的统一度已大大提升,仅公布的社保国标和行标就有32项。但从更高要求看,确实还存在诸多的不统一,无论制度,还是经办,不同地区不同险种都有差异。

  在这些不统一中,有些是正在着力解决的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比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不统一和经办不统一。但有些不统一也许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逐步加以解决,需要依靠地区经济社会更高水平的协调发展,为社会保险更高程度的统一创造条件,比如全国统筹管理和待遇均等公平。从社会保险自身说,只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国统筹,制度、体制、流程、信息系统的差异就在所难免。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成功运行的实践告诉我们,统一实行就医地目录这一招就化解了难题,制度、体制、流程和信息系统再不统一,也没能阻挡平台的建成。当然,统一度越高,障碍就越少。但从不统一到统一是要付出成本的,而且统一程度要求越高,为之付出的成本就越多。

  如果我们的目的是,既要建成全国统一平台,又要尽量减少成本的话,那么,建立全国平台只需明确合理的统一内容和科学的统一程度,从而梳理出可供选择的最优路径。遵此逻辑,路径有两种,一种是基于高度统一的全国统筹集中管理模式需要而设计新的系统,统一平台只是这一大系统的服务部分。另一种是在对现有分散系统进行整合改造的基础上加强信息联通功能。选择哪种路径取决于平台功能的定位和可支付的成本预算。两种途径各有利弊。

  鉴于对中国社会保障事权分工的长远判断和自身经验,笔者认为后者也许更为现实。具体设想是,可以按照“受办分离”的理念设计技术方案,把面向群众的前台受理系统和内部管理使用的后台办理系统分开,建立统一的受理系统,作为全国统一平台的主体模块,通过接口与各地联通,后台办理仍由各地系统支持。其好处是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建成,可以保留各地制度政策等方面的差异,受理系统投入也不大,且有上海、广西、广东等地方成功经验可以借鉴。

  不管选择哪种路径,有些事是必须要做的:第一,顶层设计;第二,对各地系统进行整合改造,以适应与全国平台对接的业务需要;第三,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包括受理系统综合柜员制、经办业务流程、网上大厅和移动终端服务等。

  原标题:理性分析障碍,科学选择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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