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保险的性质是基本医保改革初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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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1 作者:海韵 浏览: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政治判断,并告诫全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那么,新时代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怎样才能体现牢记初心和使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为《中国医疗保险》杂志撰文提出,医保制度改革牢记初心和使命,应该细化为牢记保险的根本性质,防止福利化倾向。

  乌日图分析说,基本医疗保障采取保险的形式,是我国历史实践和现实国情所决定的。从新中国建立到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公费医疗制度和国有企业职工的劳保医疗制度,几十年的实践证明这种福利性质的制度存在覆盖面窄、效率低下、既有资源浪费又有保障不足等弊端。改革开放后我们改革过去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在充分试点的基础上,建立了统一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改革实践证明,采取社会保险的制度模式和管理办法,以购买服务的方式,采取第三方付费和政府、社会共同监管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也是目前大多数国家实行的医疗保障制度。

  有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的成功经验,后来的城乡居民医疗改革也都采取了社会保险的制度模式。考虑到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和新制度的顺利起步,国家采取了由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居民参保加个人缴费的政策,这种带有福利性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建立在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基础上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行,逐步暴露出一些新的问题。

  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不同制度之间的待遇攀比。从近几年的调研情况反映,一些地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出现参保人群增加缓慢甚至减少的问题,主要原因是近几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水平调整得比较快,有些地方居民医保享受的报销比例已经接近职工医保报销的比例,并提出要尽快统一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待遇水平;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单位和个人认为缴费远远高于居民缴费,但待遇水平差不多,因而导致一些城镇职工为了少缴费退出城镇职工医保转到城乡居民医保,一些正规就业人群转为按照灵活就业人群的低缴费标准参保。

  二是福利性的医保制度不利于培养居民的保险意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来,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补贴逐年增加,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缴费570元,其中政府补贴420元,占74%;2017年,财政补贴和个人缴费分别比2016年增加30元。由于福利刚性的作用,不仅政府补贴的标准降不下来,还造成居民对政府的依赖倾向越来越突出,多数地方居民还是选择最低档缴费,政府补贴的“挤出效应”明显。这种制度不但偏离了保险的本质,也为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埋下隐患。

  三是报销比例提高过快,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支出风险愈来愈大。由于受到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标准不断提高的影响,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提高也比较快,有的地市报销比例已经达到90%左右。有的地方政府不考虑基金的收支平衡,也不考虑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往往是新官上任就要承诺提高社保待遇水平,每年的工作政绩也要调整社保待遇,使社会保险制度越来越向福利制度转变。

  社会医疗保险作为通过社会互济的方式对参保人发生的医疗风险给予经济补偿的制度,必须遵循保险的原则。乌日图进一步分析说,遵循保险的原则应该做到“四个坚持”:

  首先,要坚持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只有人人参保、人人缴费,人人才能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

  其次,坚持保风险的原则,医疗保险不是福利,也不是为了解决人们日常发生的头疼脑热的小病费用,更不是增加收入的途径,而是对因患病造成的个人难以承受的风险给予经济补偿的制度;

  第三,坚持大数法则,只有足够的人群参保,建立足够大的基金池,才有资金能力帮助其中的少数人获得经济上的帮助,所以要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基金统筹层次。

  第四,坚持精算原则,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和待遇水平不能靠行政命令,必须通过科学的、严谨的精算来确定,并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确保基金运行的安全。

  乌日图强调,要始终围绕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建立的初衷,始终抓住医疗保险政策的本质,一以贯之,接续奋斗,使之不断健全和完善,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提供坚实保障。

  原载《中国医疗保险》杂志2017年第十一期《牢记改革初心完善新时代医疗保险政策》,作者:乌日图;改编:海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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