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太湖县医保局以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抓手,以“零容忍”态度重拳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守护基金安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强化组织领导,凝聚整治合力。联合县人民法院等七部门成立县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印发《太湖县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和局长任双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2025年累计召开11次专题会议研究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细化工作任务。
强化督查检查,保持高压态势。相继组织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村卫生室专项检查、夜间突击检查、交叉互查、飞行检查等监督检查,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83家,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48.57万元,约谈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160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10家。
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员单位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25起,其中县医保局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16起;向县公安局移送涉嫌犯罪问题线索2起,立案2起,其中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1起;向县卫健委移送问题线索16起,向县市场局移送问题线索11起。
强化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印发《太湖县医保基金监管举报投诉案件办理规程》,联合县财政局出台《太湖县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让举报投诉案件办理更加高质高效。制定了《太湖县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通报制度》,不定期对有关医保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对潜在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为规范医保基金支付流程、保障基金安全,修订了《太湖县医疗、生育保险待遇支付业务内审工作方案》。联合法院、公安、人社、卫健等部门印发《太湖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部门协作工作方案》,实现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等责任事故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