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云阳县医保局深入贯彻落实生育支持政策,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在扩范围、强保障、优服务等方面持续发力,切实减轻群众生育医疗负担,助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一是扩大制度覆盖面。将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职工医保人员纳入制度保障,生育医疗按我市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和范围报销;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正常享受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截至2025年9月,全县生育保险参保52253人,以个人身份参职工医保20014人。将更多药品纳入医保目录,增加药品(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制剂)273种,达4339种。
二是提高待遇保障水平。将“取卵术”等17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别为 70%、50%。居民医保产前检查费定额报销费从100元提高至300元,顺产定额报销从400元提高至600元。生育津贴从按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调整为按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待遇提高约15.2%。全县累计享受生育医疗费26437人次、9237万;生育津贴4318人次、10064.58万元
三是优化管理服务。申领生育待遇减少生育服务证、再生育服务证和结婚证材料。推出“生育津贴一件事”套餐,迭代升级由系统自动将生育相关信息推送至医保部门受理审核,做到“即申即享”,办结时间从30日压减至9个工作日。调整申领支付方式,将生育待遇直接发放给本人,让生育家庭第一时间得到经济支持,也从根本上防范用人单位延迟支付或克扣风险。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新生儿及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救助对象全额资助参保,在全县47家公立医院设立医保服务站,一站式提供参保登记、账户关联、费用代缴等服务,减轻新生儿家庭跑腿负担,筑牢新生儿“医保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