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医保局:“四分法”优化精神病付费管理办法

分享到

2020-08-04 作者:安徽省安庆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

       一是分级定标,合理确定支付比例。根据原重性精神病床日医药费用定额标准,结合精神病专科医院实际住院费用标准以及医保基金结算额,合理确定精神病床日医药费用定额标准。
       二是分类定人,有效防范住院分解。将精神病医疗机构年终结算额与住院人数挂钩,与住院人次脱钩,有效防止精神病医疗机构采取“分解住院”增加收入。
       三是分年定量,切实保障合理增长。计算各精神病医疗机构年终结算额时,充分考虑当地精神病人数增长情况,确保不因控费影响精神障碍参保患者医疗权益。
       四是分段计算,提升机构控费意识。全年重性精神病人均住院天数以上一年度平均住院天数为基准,以控制不合理住院为目标,对超出部分采取分段递减方式纳入年终结算,激发医疗机构主动控费意识和内生动力。

推荐阅读

热点排行

  • 微信公众号

  • 手机站

《中国医疗保险》杂志社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35491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23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