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民生、促改革、优营商 ——安徽省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试点扩围到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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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6 作者: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浏览:

         为认真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要求,为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扩大改革受益面,经省政府同意,安徽省医疗保障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广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试点经验的实施办法》,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广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试点经验,让医疗保障改革成果惠及更多患者。
        2019年7月,安徽通过带量采购谈判议价,骨科(脊柱)类、人工晶体类产品总体平均降价分别为53.4%和20.5%。2019年8月16日,我省省属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试点以来,在减轻群众就医负担、降低医保基金支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中选产品采购数量大幅增加的同时,采购金额增加较少甚至降低,实现了“量价挂钩、以量换价、招采合一”的改革目标。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自2020年 7月1日,全省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医疗机构,统一执行省属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价格,按照2019年全省网上采购额测算,预计两类产品年节约资金分别为3.6亿元和0.28亿元。
       此次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试点经验推广,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一是扩大了患者受益面。在全省范围内扩围,确保所有患者都能享受到质优价廉的中选产品。二是提升了医疗技术水平。以产品质量提升医疗机构诊疗技术,促进了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提高了市县医疗服务水平。三是优化了医药企业营商环境。通过集中带量采购,净化了医药领域的流通环境,解决企业产品入院难,降低了企业营销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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