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存在风险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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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5 作者:徐龙飞 浏览:

       近年来我国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不断加强,据2018年“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和“基本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年共督促0.9万户用人单位办理社保登记,督促1.9万户用人单位为37.3万名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费 9.3亿元,查处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6.6万家,占全部定点医药机构的九分之一,查处违法违规参保人员2.4万人,共追回医保资金10.08亿元。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防范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确保基金安全与完整,是社会保险基金监管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社保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
(1)监管主体单一,社会监督力量薄弱
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主要是由政府部门负责,基金监管的机构设置与监管法规等方面的完善都是政府在全面掌控。另一方面,基金监督的政府人力资源稀缺,并且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传统的强制手段和行政手段渐渐失效。这就形成了既是政策的制定者又是具体的执行者的政府监管缺乏一定的科学性。高效廉洁的政府可能会在这一元化的主导下起到正面的监管作用,反之,也许会滋生社保基金的腐败之风。社保基金的政府单方面进行社保基金的监管,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如此情况下其监管力度也不会太强,这也容易导致社保基金管理出现问题。
(2)审批环节繁杂,审核水平不够
社保基金行政审批是指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采取“批准”、“同意”等方式,准予其享受社保基金待遇。审批环节多意味着时间长、成本高,不仅会影响政府部门整体的工作效率,还会导致老百姓多跑路产生反面情绪。另一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利用种种手段钻政策空子,骗取行政审批的行为屡有出现。风险点主要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因病提前退休审批等。如在退休审批特别是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中曾发现存在以下现象:虚造档案内容、编造从事特种工种岗位经历,为了以假乱真,甚至用了发黄的旧纸来伪造证明材料。存在编造假病历、冒名顶替看病,进行假鉴定,办理因病提前退休的情况。
(3)保值增值困难,财务风险高
将社会保障基金进行赢利投资,是确保其保值增值的前提条件,但其中必然存在投资风险问题,这就需要考虑如何优化投资结构、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基本保障人的切身利益。关于社保基金保值增值问题的主要症结主要还在于基金来源不足问题。2018年8月1日,经济日报发布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年度报告(2017年度)》。报告显示截止2017年末,社保基金资产总额22,231.24亿元,财政性拨入全国社保基金资金和股份累计8,577.80亿元,财政拨款占比39%。显而易见,我国社保基金的最主要来源是财政拨款,而财政拨款又不是定期和法定的,也就是说我国社保基金尚未形成一个完善稳定的自给机制。
二、防范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的对策
社保基金监管不仅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要求,还关系着社会的整体发展状况,对构建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就以上社保基金监管的现状与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
(1)引入市场监督,建立多元化监管模式
社保基金的科学监督要完善政府主导的统一监管模式,实现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的市场化。在当前的国际社会中,社保基金在发达国家有着市场化的发展方向,这是在中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以市场为导向的监管实施后,相关的金融机构成为社保基金管理的主体,监管机构可以有效地控制社保基金运作的全过程,从而调节各种不良的市场行为并加强基金的监管。
(2)简化审批环节,提升监管人员素质。
行政审批类漏洞要从制度、数据分析、档案规范上预防。一方面以“一次办好”工作为契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按照“精简、规范、效能”的原则,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常规性社保关系转移基金转账的办理流程,压减各审批、转账环节工作时限。另一方面,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监管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面广,要求监管人员具备业务、财务、审计、金融、法律等多门知识。加强干部队伍的培训,加强队伍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廉洁自律等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干部队伍自警、自重、自省、自励意识,筑牢拒腐防变防线,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干部队伍成为社会保险基金的坚强保护者。
(3)拓宽社保基金投资渠道,加强资产市场系统监控
为了解决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基金有效安全地运营问题,在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同时,还要拓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渠道。就社会保障基金进入资本市场方式而言,无论选择何种入市方式,都要重视和加强社会保障基金进入资本市场后的风险防范与监管。基金一旦进入市场,基金的管理、运营风险较大。为了规避风险 ,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过程中可采用一些对策。第一,不断开辟新的市场,尽量扩大市场的种类和数量,要有充分多的投资工具供投资者选择,使众多投资者的注意力和投资选择适当分散化;第二,采取鼓励交易的政策,给人们更多的机会去参与更广泛、更自由的市场,通过加强金融立法和监管,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第三,市场监管者应加强信息披露,强调受托人对委托人的诚信原则,严厉打击内幕交易、违规自营等行为,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为社保基金进入资本市场创造一个低风险高回报的安全稳定的交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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