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长期护理保险:让失能老人生活得更有尊严 减轻参保人员家庭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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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1 来源:烟台开发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作者:王伟君 安柏宇 浏览:

烟台开发区八角医院曲淑英老人今年92岁高龄,近年来因脑血栓后遗症先后多次住院,最近一次因病情突然加重入院,老人完全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出院后,老人的身边便离不开人,媳妇朱女士必须时时看护以免发生意外。在得知老人符合办理长期护理保险条件后,朱女士为老人申请了职工长期护理服务(巡护)。此后,每周都有护理人员上门为老人提供专业照护服务,包括生命体征检测、血糖检测、会阴冲洗、营养指导、指导老人吞咽及语言训练、为老人洗澡理发等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

按照烟台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都纳入保障范围,每人每年按照100元的标准筹集,个人承担30元钱,剩下70元由社保基金和财政进行补助。朱女士说:“以前老人都是我一个人照顾、护理,有时候一个人忙不过来。现在给护理人员打电话,不一会儿就能上门,真是非常方便!特别是有了生活照料服务后,护理人员能够陪着老人,我也有了短暂的喘息休息时间”。 曲淑英老人享受这项政策后,得到了精心专业的照护,病情有了明显好转,精神状态也越来越好。据介绍,长期护理保险重点保障处于失能、失智状态的烟台市参保职工、退休人员, 服务保障方式有三种:专护、院护、巡护。老人享受政策后,发生符合规定的基础护理费用由长期护理险资金负担90%,家属每月只需负担10%,大大减轻了家庭照护负担和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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