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山东省威海市医保缴费更便捷 缴费档次不同 报销比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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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8 作者:吕腾 浏览:

       2019年度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正在进行中,集中缴费期为2019年1月1日至4月30日。根据《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19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威人社字〔2018〕143号),2019年1月起,一般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每人450元、二档每人650元,未成年居民及高校学生每人200元。为方便就近及时续交居民医疗保险费用,参保居民缴纳2019年度居民医疗报销费用时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缴纳:
  一、下载“威海人社”手机APP进行缴费,便可足不出户为自己或全家人进行缴费。
  二、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或其他银行卡,就近使用布设在文登区社保中心、公立医院、燕喜堂连锁药店、大型商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以及较大的村居社区委员会等处的人社自助终端机进行缴费。
  按照规定,参保居民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医疗费用,先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相应标准予以支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居民第一、二次住院设起付标准,自第三次住院起不设起付标准。
  其中,参保居民按照一档缴费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
  参保居民按照二档缴费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住院医疗费用自起付标准至4万元(含4万元)部分,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5%;4万元至30万元部分,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0%,二、三级医院均为70%。
  未成年居民和高校学生今年缴费标准调整至200元,享受二档的医保报销待遇。
  参保居民患特定门诊慢性病的,须在选定特定门诊慢性病定点医院治疗,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300元,按住院标准报销。其中,治疗定额结算病种的,按定额结算病种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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