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实施方案正式出炉

分享到

2019-03-18 作者:张增良 浏览: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门诊医疗待遇保障水平,切实减轻群众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安福县在总结2018年门诊统筹工作的基础上,近日正式出台了《安福县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实施方案》。
      该县2019年门诊统筹实施方案基本原则不变,仍然只能用于参保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补偿,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有结余的,其余额转入下年继续使用或与住院统筹基金调剂使用,不能用于冲抵下一年度城乡居民个人参保缴费,不得向参保城乡居民返还现金。但2019年门诊统筹方案从筹资标准、待遇支付上将有所改进。
      一是筹资标准略有提高。2019年门诊统筹方案中明确规定将参保城乡居民个人缴费的50%即110元纳入门诊统筹基金,用于参保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补偿,标准比去年略提高2元。
      二是支付待遇更好。2019年门诊统筹方案中指出参保人员除了在一级医疗机构就诊可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外,在中医院门诊就诊接受中医药治疗时也可享受门诊统筹报销。门诊统筹补偿不设起付线,参保城乡居民在中医院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为40%,封顶线为每人每年140元,即不限单次限总量;在一级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单次门诊费用最高限额80元(发票金额),补偿比例为70%,每人每日限报1次,每户每日限报账2人次。

推荐阅读

热点排行

  • 微信公众号

  • 手机站

《中国医疗保险》杂志社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35491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23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