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广丰区医保局健康扶贫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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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9 作者:段建波 浏览:

健康扶贫是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早日脱贫致富的重要保障。为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个人自付不超过10%,我区设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民政大病救助、政府暖心工程。通过数道保障线,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90%,未达到90%的由第四道保障线进行兜底,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个人自付不超过10%;同时政府启动健康暖心工程,对前四道保障线有缺口的给予补助。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度我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共7363户,24623人,其中因病致贫人员2165户,7745人,因病致贫户占总贫困户数的29.40%,因病致贫人员占贫困总人口的31.46%。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区内住院11094人次,住院总费用3905.2万元,各道保障线合计报销金额3585.3万元,个人自付319.9万元,报销比例达91.81%。
为落实健康扶贫要求,我局从政策落实及操作层面上,精准施策发力开展健康扶贫工作。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我区执行上饶市统一政策。根据省相关文件规定,我们会同相关部门切实落实省里对精准扶贫对象的健康扶贫政策。今年1-12月,全区贫困户基本医保报销4070.7万,大病保险报销808.1万元,商业补充保险报销581.7万元,民政救助报销701.1万元,政府暖心工程兜底254.2万元。
今年5月份,我区在全市率先实现一站式结算,开上饶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自付部分不超过10%的先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因健康扶贫政策真正得到了方便和实惠。
(一)参保缴费方面
1、政府全额补助参加基本医保。
全额补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每人每年150元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2017年度全区24623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由财政全额补助,直接参加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6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中属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及低保对象的,2016年度参合个人缴费部分已由财政负担;非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及低保对象的,参加新农合个人缴纳费用的,由财政安排资金,我局会同乡镇医保所、银行等部门,加班加点将费退回,总共退回资金近200万元。
2、区政府出资购买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
为解决百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区政府出资每人每年120元,为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
(二)医疗保障待遇方面
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根据待遇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原新农合参合人员总体待遇都有提高,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医疗保障待遇。
1、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和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水平。
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城乡一、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省里文件要求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由40%提高到50%,现我区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由原来的40%提高到一级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0%, I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封顶线由3000元提高到100000元(与住院医疗待遇合并计算),II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封顶线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
2、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省相关文件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原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下降50%,同时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现我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即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10万下降到5万元。支付比例: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0%、市外转诊70%。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二次补偿起付标准由20000元降为10000元,按55%的比例支付,不累计进入大病保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
3、继续提高15种重大疾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耐多药肺结核、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及地中海贫血等15种重大疾病,实行按病种定额救治,在二级和三级定点医疗治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分别按80%(相比原新农合提高了5%)和70%(与普通人员相比提高了10%)补偿。
4、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制度。
由政府出资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筹资标准每人每年120元。补偿标准为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住院和门诊特殊慢性病个人负担费用按90%补偿,由个人全额负担的目录外住院医疗费用,对属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认定的该疾病治疗必需的、无法替代的药品和医疗器材费用,由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补偿75%,个人负担25%。年报销封顶费为25万元。
5、强化慢病管理,着力拓展保障范围。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根据区人民政府文件《上饶市广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门诊慢性病管理暂行实施办法》执行,对建档立卡人员慢性病实行分类管理,对经人社部门确认的30种特殊慢性病和卫计部门认定的普通慢性病,符合条件的贫困户信息统一录入医保慢病管理系统,门诊报销比例提高到住院水平,同样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中,特殊慢性病,我区于今年1月1日起已全面执行,普通慢性病,自今年9月1日起执行。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第一,加班加点标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保证贫困对象能及时享受待遇。
2016年8月30日,原农医局成建制划入医保局。2017年度起,我区实行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都面临基金压力、政策制定、经办能力和实际操作的现实考验。工作千头万绪,工作量大,任务重,时间紧。医保局以及乡镇医保所工作人员基本上是“白加黑”,“5加2”的进行信息输录更改、记账、报销等工作。
在这样的工作强度下,我局硬是挤出时间,与乡镇医保所一起在2017年5月12日前加班加点完成了对建档立卡人员的身份标识,确保了健康扶贫软件上线后能及时顺利报销,保证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待遇的享受,得到了各相关部门及参保人员的一致好评。
第二,开发健康扶贫系统软件,方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医报销。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可以说,信息系统是医保工作中的生命线。根据区领导指示,由区医保局牵头,由区财政安排专项费用开发健康扶贫系统软件。
4月底,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赣州市于都县、会昌县学习考察健康扶贫工作的经验。
赣州是请外面的软件公司进行健康扶贫系统软件开发,但考虑到其他软件公司熟悉医保政策需要时间,且费用不低。我们决定与开发医保软件的工程师联系,希望他能开发健康扶贫软件,这样可以节省熟悉医保政策的时间。当时正值整合后的医保系统尚在不断完善中,也很难挤出时间开发健康扶贫软件。为让贫困对象能更早方便的享受待遇,我局到弋阳与工程师当面对接,经过我们与软件工程师的多次沟通,5月15日健康扶贫系统软件正式提前投入使用。这样我们不但提高了贫困患者的待遇,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因报销均在医院一站式窗口报销,也极大方便了建档立卡贫困患者。
第三、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特事特办,保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待遇。
我局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在区外医院住院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民政大病救助四道保障线均在医保局设立的“一站式”服务窗口报销,不用建档立卡患者多“跑腿”。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区健康扶贫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目前情况来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宣传成效仍有待进一步提升。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我区仍有少部分老年、智障等特殊贫困群体难以深入、透彻、全面的掌握各项政策。在健康教育宣传方面成效仍然不够,贫困户的自我保健意识仍需进一步强化。
二是基层医疗服务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升。截止目前,我区仍有少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程度不高,乡村医生队伍年龄偏老,基层医疗服务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
三是健康扶贫机制体系仍有待进一步完善。虽然我区在健康扶贫工作上取得一些成效,但客观的说,我区仍尚属起步摸索阶段,相关机制仍有待进一步完善提升,如在贫困户出院报销上,目前只能在区内实现“先诊疗、后付费”,对于区外就医仍需贫困户患者垫付相关费用,与广大贫困户的期盼仍有差距。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赣府厅字〔2016〕107号)、《上饶市健康扶贫实施方案》(饶府厅字〔2016〕134号)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把健康扶贫工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是加强对健康扶贫工程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健康知识和政策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全面正确把握政策,规范就医,合理就医。
三是进一步探索完善健康扶贫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健康扶贫“再提升工程”,紧紧围绕贫困户“看得起病、方便看病、更少生病”的目标,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在体制机制创新上下功夫、出实招,推动健康扶贫工作保障再提升、服务再提升、管理再提升,不断推动我区健康扶贫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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