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做实异地安置人员申办就医及报账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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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8 来源:江西省万安县医保局 作者:温桂秀 赖海峰 浏览:

        日前,万安县医保局业务经办大厅工作人员耐心为前来办理异地安置的城镇职工宣传解释异地安置的申办、就医和报账相关政策。目前,该县已办理城镇职工异地安置审批手续累计数为306人,其中2017年已办理27人。
根据有关异地安置申报审批及就医相关政策规定,万安县办理异地就医申办、就医和报账流程为:异地安置人员到该局服务大厅领取《万安县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安置申请表》,在安置地各选择两家门诊医院(其中一家必须为社区医院)、两家住院医保定点医院,作为自己在安置地门诊和住院就诊的医院(单位加盖公章)后,并持社保卡、户口本(户口已外迁的)或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在法定工作日到县医保局服务大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异地医疗费用从异地安置申请生效后即可报销。在与吉安市实行了联网的省内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持社保卡实时刷卡结算。在与吉安市实行了联网的省外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持社保卡实时刷卡结算。在未与吉安市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单位医保业务人员收集相关资料和报账凭证在法定工作日统一到县医保局服务大厅核报。
       异地安置申请办理半年以上才能注销或变更。已经办理了异地安置手续而没有申请变更、注销的,视同其异地安置医院不变。异地安置申请生效后其参保地的医保卡只开通门诊刷卡,冻结统筹住院刷卡功能。异地安置人员回本地发生疾病需要住院应先由本地定点医院医生开具入院证明,由医院医保办(科)审批同意后,到县医保局开通住院刷卡功能后办理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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