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谈判抗癌药入院难题?

分享到

2019-01-03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作者:王超群 浏览: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王超群

  2018年10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8〕17号),将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经过谈判后,抗癌药品价格较之前大幅下降,极大减轻了患者就医负担。但是,部分地区却产生了抗癌药品入院难的现象。

  抗癌药品为什么会遭遇入院难现象?如何化解抗癌药品入院难问题?2018年11月25日,在《中国医疗保险》杂志社以“肿瘤药品国家医保谈判及实施”为主题召开的第十八期青年药政论坛上,重庆市医疗保障局朱刚令处长进行了细致的解读。

  重庆市谈判抗癌药品落地情况

  2017年7月,由人社部主导的第一轮医保药品谈判,包括18种抗癌药。2018年10月,国家医保局主导了第二轮抗癌药医保谈判,谈判成功17种抗癌药。目前,35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在重庆市的落地情况如下:

  1.平台采购: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公开挂网采购,上下联动、多方约谈,确保采购渠道畅通。

  2.医保支付:

  支付标准:重庆市分别于2017年9月1日和2018年11月20日将谈判抗癌药纳入重庆市医保药品目录乙类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支付标准。

  支付办法:本地实行“限医院、限医师、限病种”专项管理,严格规范药品使用。市外异地就医报销直接联网结算,不能通过联网结算的,根据资格认定采取手工报销。在异地药店购药报销须凭供药药店的发票和就诊医疗机构的处方等就医资料回渝手工报销。

  3.医院准入:为了避免谈判抗癌药品“医保目录有、医疗机构无”的现象,重庆在政策设计上,坚持以医院药房供给谈判抗癌药为主,医保部门对谈判药实行单独预算,不纳入对医院的总额控制、次均费用等考核;卫健部门对使用谈判药数量及药品费用,实行单独核算;逐步辅之特病门诊药店供给,实行联网结算,并逐步放宽医保定点药店供给,实行报账结算。在推进措施上,重庆联合卫健、药品监督局等部门,通过视频会议来动员、部署、培训;加强与卫健行政部门的沟通,两方联动,合力监管;建立周报制度,坚持月度总结分析,加强药品采购平台和医保结算平台联动,动态监测;畅通问题处理机制,及时加强区县指导;强化与主要登记肿瘤科的三级综合医疗机构和各级肿瘤专科医院面对面沟通,市医保局主要负责人专门召集会议,强化宣传、动员来达成共识;在宣传中强化引导、督促,抓住主要矛盾。

  谈判抗癌药遭遇入院难

  将谈判抗癌药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使得抗癌药价格大幅下降,人们负担减轻,患者的用药需求基本得到满足,群众信访也日趋降低。但是,部分地区也出现了抗癌药入院难的现象,值得警惕。

  一

  医院层面的原因

  1.药占比的影响。在控制药占比的政策下,医院进药及医生开处方时会考虑到药占比问题。虽然有些地方取消了谈判抗癌药品的“药占比”,但在医院内部仍然有均次费用、单种药品使用限额考核,影响了医生的开药行为。

  2.补偿机制的影响。取消药品加成之后,从医院的成本收益角度出发,若财政补偿不到位,或医疗服务价格不能提上来,面对价高、需求量小的抗癌药品,医院没有提供动力。

  3.医院现金压力。由于抗癌药品较一般药品价格更高,购进这些药物会增加医院的现金流压力,甚至出现货款购买的现象,使得医院不愿意购买。

  二

  部门层面的原因

  谈判抗癌药品采购部门和供应保障部门联动不足。国家卫健委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中负责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以及药品供应保障建设。国家医保局负责拟定药品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两个部门需要明确彼此的职责,建立联动机制。

  在湖南、天津、黑龙江、宁夏、广东、甘肃、吉林、海南等多个省市卫健委发布通知,明确谈判抗癌药品暂实行单独核算,不列入药占比统计范围。在宁波市,卫生计生委、人力社保局发文将谈判抗癌药品及今后新增谈判药品纳入重点保障药品范围,确保药品供应。这些地区较好地实现了改革联动。而那些出现抗癌药品入院难的地方,多数是联动不足的地方。

  如何破解谈判抗癌药入院难

  1.形成社会共识。国家药价谈判是为了促进药价合理形成,降低群众药费负担,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提高群众用药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发展。只有形成社会共识,社会各方才能真正明白国家药价谈判的苦心,才能明白谈判抗癌药的重要性。

  2.强化三医联动。通过主动作为,主动报告,强化沟通;明确三医联动是政府行为,而非部门行为;充分发挥医改办平台作用,建立并完善沟通机制、督导机制、通报机制。

  3.完善医改配套政策。要将药品零差率补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改革、薪酬制度改革等相关措施落实到位,使医院能够有动力提供抗癌药。

  4.完善医保支付政策。要进行科学的预算管理,降低医院在采购抗癌药上的现金压力;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既要有效保障抗癌药的供应,又要防止药品滥用,确保群众获得感、基金安全与制度的可持续性;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可以实行按病种付费。

  5.善用协议管理。要强化辅助用药监管;调结构,腾空间,把扭曲的价格体系转变过来,把医务人员的劳务价格提上去,把不合理的医疗费用降下来;将执行、使用抗癌药品情况纳入协议管理和考核范围。

  6.注重舆论引导。部分地区出现抗癌药进医保却难进医院问题,相关部门要主动发声,合理引导大众舆论,并且要善于发挥群众智慧,找出问题根源所在。

  7.探索多元供应渠道。可以探索药店销售新模式。药店获得抗癌药品制药企业产品经销权,患者在医院获得处方后可以从药店直接购买抗癌药品并获得专业指导与服务。

  特别鸣谢
  西安杨森
  第一三共(中国)
  诺华肿瘤
  辉瑞中国

推荐阅读

热点排行

  • 微信公众号

  • 手机站

《中国医疗保险》杂志社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35491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23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