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目录调整的总体把握和思路——第四期青年药政论坛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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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30 作者:张蔚 浏览:

2017年3月19日,第四期青年药政论坛在京举办,主题是“医保目录调整-新形势∙新机制∙新成效”。人社部医保司张蔚同志介绍了本次医保目录调整的总体思路和把握。

一 工作背景

医保目录调整这项工作,用业界的话说是千呼万唤始出来。这项工作启动的背景,从根本上说,是一个很强大的社会客观需求。包括参保人保障需求、临床用药需求和医药行业发展等三大需求。这些需求不断积累,社会上对医保目录调整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同时,这也是医保自身发展的需要。为此,人社部根据职能要求、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部署,于去年启动了这项工作。

二 统筹规划

医保部门深知这项工作的启动责任重大,肩负着参保人、医疗机构和医疗行业的重托。在启动之初,做了认真的梳理和精心的准备。将医保目录调整纳入工作计划后,立刻着手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整体布局。需要明确很多问题,比如新的目录调整能够达到什么效果?我们最终期待的医保目录是什么样的?希望它解决什么问题?这些都需要在启动之前进行梳理,围绕计划达到的效果,进行具体的部署。

三 主要思路

此次目录调整首先要解决“旧账”。一是要补足药品,满足临床需求,满足参保人需求,鼓励创新,促进行业发展;二是要保证基金风险可控;三是要在整体扩大范围的基础上对重特大疾病、儿童用药,急抢救用药,中药以及民族药等方面有所倾斜;四是要紧跟医改形势,呼应“三医联动”;五是探索实施医保动态调整机制。

四 工作原则

对于本次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医保部门梳理出了详细的组织操作原则, 以确保医保目录调整工作平稳、顺利、安全、有序进行。

第一,依法依规行政原则。严格依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1999〕15号)等文件开展。

第二,专家独立评审原则。药品目录完全由专家评审确定,行政主管部门不参与评审,也不干预专家评审结果。当然这个专家决策不是少数几个专家决策,而是一个很庞大的专家队伍集体决策。

第三,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药品目录调整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调整的基本程序和原则也向社会公开,药品注册等基础信息由主管部门提供,不接受企业申报,及时公布目录,及时进行解答。

第四,廉政保密原则。为确保工作安全平稳开展,我部在廉政及保密方面严格要求。我部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整个评审过程全程记录,保证整个过程是可追溯的。同时起草了专家的保密守则、工作人员的保密守则、专家的无利益冲突声明等资料确保专家和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规定。

五 明确定位

早期在方案征求意见时,收到了很多反馈和提问。“进了多少个地方目录就可以直接进?指南一线药可以直接进?专利药品可以直接进? 1类新药可以直接进?多少钱的就可以谈判?”可以理解,从患者和企业的角度,最关心具体品种能不能进目录。目录是专家评审,医保管理部门回答不了哪个产品能进哪个产品不能进,但是医保部门对目录内药品有清晰的定位。要理解目录需要什么样的药品就必须明白医保目录的功能定位和医疗保险的制度定位。

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险通过二次分配来调节社会贫富差距,平衡社会的负担,化解社会风险。医疗保险本质上就是作为一种社会保险,避免人民群众在疾病发生时的财务风险,满足人基本的医疗需求。对于这样一个社会制度最重要的原则就是平衡,在各种相互制约的因素之间和各方利益诉求之间寻找平衡,保险基金的平衡、筹资的平衡、待遇的平衡等等,在动态平衡中不断发展。那么医保目录作为医疗保险一项重要政策,也需要遵照这一原则,处理好参保人需求、产业发展、医保基金支付能力等方面的平衡关系,因此目录中的药品必须满足这些要求,具体到如何评价衡量,显然需要多维综合的评价体系,而不是单一指标能够评价的,这样才能最终选出在临床价值、社会价值、安全性、可负担性、可及性等方面达到最优平衡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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